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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聚焦国企领域做实以案促改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由某某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近日,在海阳市海昇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党员大会上,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通报了对该公司原董事、总经理由某某的处理情况,现场开展警示教育。

  由某某案是该市今年查处的一起国企领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该企业存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权力运行监管缺失、相关制度机制形同虚设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从本案出发,我们梳理出国企领域监督存在的共性问题,如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量薄弱、靠企吃企等,建立问题台账,开展专项整改。

  为此,该市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治,着力提升监督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域综合效应。针对国企监督力量薄弱问题,在规模较大的企业配备纪检监察专员,将规模较小的企业纳入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实现所有市管国有企业、37名领导及中层管理人员和62名行使公权力人员监督全覆盖;制定《海阳市市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规定》,聚焦协助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两个方面,通过规范通报事项、加强会议监督、开展检查抽查、落实谈话制度、用好监督提示、监督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深化问题整改等8种方式,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两个责任”协同联动、落到实处。(烟台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jdsc/202209/t20220922_116749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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