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远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哪里有司法需求,哪里就有司法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陈志远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陈杰摄
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今年的报告有何亮点?最高法办公厅副主任陈志远今天接受新华网专访,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依法严惩涉疫犯罪,保护人民生命健康
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专门将人民法院战疫情况单列出来。
在回答人民法院如何打击涉疫犯罪的提问时,陈志远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公正高效审理涉疫案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各类涉疫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报告显示,各级法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审结各类涉疫案件2736件。
针对境外输入性风险,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严惩故意隐瞒出入境情况、拒不执行隔离规定导致疫情扩散的犯罪行为;针对一些企业和个人制假售假、扰乱防疫秩序等现象,严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最高人民法院还先后发布了三批26个惩处涉疫犯罪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了相关犯罪,维护了良好的防疫秩序。
陈志远说,广大医务工作者是抗疫中的“最美逆行者”。为保护广大医务人员,最高人民法院还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单位联合印发文件,依法严惩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的各类犯罪,严惩扰乱医疗秩序犯罪,切实用法治手段守护白衣执甲、逆行出征的“最美逆行者”。
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就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复工复产问题,陈志远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依法妥善审理、执行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的三个指导意见,指导全国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涉疫案件,努力为企业复工复产纾困解难。
各级法院紧紧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合同纠纷、金融纠纷、破产重整等案件,密切关注疫情对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带来的影响,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以及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等措施,尽最大努力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助力经济平稳运行。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三批31个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聚焦涉诉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促进稳定社会预期;态度鲜明地反对歧视湖北籍劳动者,坚决依法纠正个别单位拒绝招录、无故辞退湖北籍劳动者等就业歧视行为。
陈志远还介绍了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推出的一系列惠民惠企司法举措。例如,对涉诉企业慎用强制措施,特别是对不动产、机械设备尽可能采用“活封活扣”措施,尽最大努力做到物尽其用;对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尽最大努力保障复工复产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支持一些企业采用灵活用工方式,缓解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招工用工困难,引导相关企业齐心协力,共渡难关,共克时艰。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尽最大努力保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存,保障和促进就业。”陈志远说。
为数字经济营造竞争中性、开放包容的法治环境
时下,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数字经济”,介绍人民法院如何服务数字经济的发展。
“疫情防控期间,传统经济受到较大冲击和影响,而数字经济却在精准抗疫、有序复工、促进消费等方面展现出强劲活力,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陈志远举例,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及人工智能著作权案、网络游戏著作权案等一批新类型案件,通过司法裁判,明确网络环境下新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保护范围和追责机制,保护和鼓励互联网创新,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充满活力的法治环境。
在支持和鼓励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人民法院还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他介绍,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依法审理手机APP擅自读取用户通讯录信息等案件,通过司法裁判明确用户个人信息商业使用的规则和边界,督促互联网企业合法合规收集和使用公民个人数据。
同时,准确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对散发诽谤他人言论的网络平台,根据受害人的请求,依法责令网络平台删除相关信息,坚决守住信息时代人民群众隐私权、名誉权保护的底线,既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又努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
“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患者飞踹医生反被伤案”、“微信群主踢群第一案”、“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记者注意到,这些备受社会关注的“小”案,写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过去一段时间,社会上曾有‘谁能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错误观念,这些错误观念,可能会让那些见义勇为的人瞻前顾后,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陈志远说。
针对这种情况,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公正审理发生在公共空间的案件,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坚持在案件中明辨是非曲直、弘扬社会正气,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公正处理,努力破除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问题,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真正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争做法治中国好公民。
陈志远举例,河南法院在审理“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中,判决阻拦撞人者离开的邻居和保安不用担责,肯定了邻里间守望相助的行为,让见义勇为者吃下“定心丸”。广东法院审理的“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中,依法认定村委会没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无需对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的村民负责,明确守法者不用为他人过错买单,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序良俗。
“小案件折射大道理。”陈志远表示,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公正审理大量群众身边的“小案件”,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让“小案件”发挥大效应,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了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2019年,人民法院在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上继续发力,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陈志远说。
人民法院如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他重点介绍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始终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处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过去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依法再审改判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错到哪里纠到哪里,向全社会持续释放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强烈信号。
二是集中清理有违平等保护原则的司法解释。将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为重要遵循,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司法解释进行全面清理,废止103件司法解释,废除一切对民营企业的不平等规定,努力做到不论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都坚持一视同仁、平等保护。
三是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的被告人坚决无罪释放。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围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认真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坚决落实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的要求,努力让企业家吃上‘定心丸’,安心谋发展。”陈志远说。
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让公平正义提速增效
“人民法院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大力推进,为人民群众提供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让公平正义提速增效,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陈志远说。
他告诉记者,为实现多元解纷,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非诉讼与诉讼对接,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建立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提供咨询、评估、调解、诉调对接等服务,目前已经有2.8万个专业调解组织和10.8万名调解员汇聚在线上,日均调解案件1.3万件,老百姓足不出户便可以解决纠纷。
各级法院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努力让大量纠纷通过调解、速裁、快审等方式一站式解决。去年全国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化解案件849.7万件,其中速裁快审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比一审民商事案件缩短近一半,老百姓打官司更加省时省力。
最高人民法院还全面推行跨域立案服务,全国法院普遍开通网上立案功能,中级、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实现跨域立案全覆盖,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家门口起诉”的新模式有效解决了异地诉讼不便问题。
同时,人民法院继续发扬优良司法传统,立足城乡基层就地化解纠纷。全国法院1万多个人民法庭扎根基层,促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大量“车载法庭”“马背法庭”“帐篷法庭”“背篓法官”穿行高山雪原、草场林区,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为边远地区群众送去了优质司法服务。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019年,人民法院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9.7万件,判处罪犯166万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人民法院如何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
陈志远介绍,针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审理劫持公交车撞人、校园门口砍杀无辜、杀害顺风车乘客等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妥善审理长生疫苗案、肖平辉生产销售注水牛肉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针尖上、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问题,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加强依法惩治和源头治理,明确对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各地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批高空抛物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针对暴力伤医行为,坚持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犯罪,对杀害北京民航总医院医生的罪犯孙文斌依法执行死刑,与有关单位联合出台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文件,努力为医务人员和患者营造良好医疗环境。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交通安全、“套路贷”、电信诈骗以及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犯罪等问题,各级法院切实加大惩治力度,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让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扫黑除恶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陈志远表示,全国各级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自2018年1月开展专项斗争以来,截至去年年底,全国法院审结涉黑犯罪案件2448件28411人,其中重刑率,也就是对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56.08%;审结涉恶案件16082件89780人,重刑率达24.94%。特别是依法审理孙小果案、杜少平操场埋尸案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案件,孙小果、杜少平均被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坚决铲除这些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
同时,人民法院坚决“打伞破网”,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打掉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关系网”。坚决“打财断血”,综合运用判处财产刑、没收违法所得等手段,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经济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还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办理黑恶势力犯罪、‘套路贷’、非法放贷等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确保既打得狠、又打得准,努力让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陈志远说。
中国互联网司法模式引领世界移动电子诉讼发展潮流
过去一年来,人民法院在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方面大踏步前进,取得了丰硕成果。
陈志远介绍,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充分发挥“试验田”作用,实行“网上案件网上审理”,公正高效审理了大批互联网案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2天,比传统模式缩短57.1%,在平台建设、诉讼规则、技术运用、网络治理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世界互联网法治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互联网法院经验基础上,积极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全面推广“中国移动微法院”,目前全国法院均已上线应用,有力推动了电子诉讼服务向移动端发展。
“当事人和法官在‘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利用人脸识别、远程音视频、电子签名等技术,可以让当事人‘一次都不用跑’,就能在线完成起诉、答辩、调解、庭审、执行等诉讼活动,让群众感受到了‘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极大便利。”陈志远告诉记者。
他说,“中国移动微法院”作为人民法院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已在全世界引领了移动电子诉讼发展潮流,成为中国法院的一张亮丽名片。(记者于子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