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这个工程预算造价20多万元,村里招投标的程序是否合理合规?”“中大街沿街立面改造是否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有无公示到村务公开栏?”日前,在福建省长汀县南山镇中复村“廉情周报会”上,南山镇纪委书记谢建南提出疑问,并督促相关部门介入监管。
这是长汀县纪委监委延伸监督触角,持续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的缩影。
村级“小微权力”看似微小,却连着民生,关系人心向背。近年来,随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大量惠民政策、项目资金向村级倾斜,如何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管,助推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提质增效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村账乡管”监督难到位、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长汀县纪委监委以村级“三资”管理为突破,强化村级财务监督,推动出台《长汀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村级财务管理十三大类事项规定,清晰划出“可为”范畴和“不可为”边界。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织密“小微权力”监督网,将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纳入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集中整治工作,结合“1+X”专项督查,严肃查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为“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在四都镇荣坑村文化广场上,刘国科拿着镇纪委整理汇编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村干部违纪违法犯罪典型百例》,为村民和村干部讲解违纪违法问题。作为村纪检委员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这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探索建立“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督模式,是长汀县纪委监委推动监督下沉落地,打通村级监督“最后一公里”的又一创新举措。
为此,该县纪委监委以村级换届选举为契机,全面整合村级监督力量,选优配强村级纪检委员。同时,制定加强村级纪检委员管理的若干措施,明确“四项职责”“五则制度”,为村级纪检委员的作用发挥提供明确规范。
在此基础上,长汀县纪委监委推动巡察延伸到村,对全县68个村(社区)开展“巡乡带村”巡察全覆盖,深度“扫描”村级政治生态,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344个,移交问题线索14条。
如今,“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积极效应在长汀县逐步显现,群众对村级事项办理、资金使用等更加放心,满意度持续提高。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受理涉及村干部的检举控告类初次举报同比下降了70.37%。
“把‘小微权力’关进笼子里,晒在阳光下。”长汀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之以恒监督好“小微权力”,既加强涉及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也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长汀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yjl/20221110/1716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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