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探索巡审联动 实现叠加效应
“我们在查阅账目中发现,某事业单位购买一台设备后,却长期未使用……”不久前,在福建省南平市巡审工作会商碰头会上,审计工作小组将核查发现的问题交由巡察组作进一步核实。随即,市委巡察组通过谈话和走访了解后,发现该下属事业单位将设备存放于私人企业。
这是南平市开展巡审联动工作模式的一幕。近年来,南平市积极探索巡审联动,强化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密切协作,实现1+1>2的叠加效应。
“巡审联动主要采取‘常规巡’+‘专项联’的方式进行。”南平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常规巡”,即每轮巡察开始前,由市审计局选派素质高、能力强的审计干部编入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专项联”即市审计局开展领导干部任职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工作时,与巡察组同进驻,问题同研判,工作成效共享。
在开展巡审联动前,南平市委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同谋划”,研究制定工作机制、工作流程、联动方案。对“先审后巡”或“先巡后审”的单位,双方提前向对方提供审计报告、巡察报告以及相关工作资料,适时组织审计组和巡察组交流审计、巡察情况,提出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确保问题跟踪不断线,整改不断链。
为确保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密切配合,南平市按照“一事一授权”原则,分别任命巡察组组长和审计组组长,并根据实际情况“同进驻”,共享方案。同时,采取“一个目标、两支队伍、配合协作”的方式,组织开展工作,遇到重要情况,审计组组长及时向巡察组组长报告,既保证审计组的相对独立性,又保证巡察组的权威性。
进驻后,巡察组和审计组发挥联动优势,审计组定期参加巡察组组务会,会商重要问题、重大事项、重点情况,特别是在获取资料、调查取证、谈话问询、评价定性等环节上借力借势,相互补位,确保精准发现问题。
“对需要共同核查的突出问题,我们采取巡察组和审计组双向印证的方式,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访谈、现场查账等方式,深入一线核实取证,推动问题查核更为全面、深入、精准。”南平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对联动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组和审计组“同研判”,由市委巡察办协调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会商后,形成问题线索报告。
针对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巡察组和审计组坚持“同整改”,在同一阶段分别向被巡审单位反馈巡察报告和审计报告,并对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提出明确要求,实行清单式管理,严格对账销号,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据悉,六届市委以来,南平市本级共督促被巡审单位党组织建章立制115项,整改问题771个,梳理违规处置资产15处,清退违规资金1144.94万元。(南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xsgzxcdt/171705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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