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反腐没有“退休”时
“我已经退休了,但现在却身败名裂,我奋斗了三十多年,但现在却一无所有了。我现在这个年龄,应该说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但马上就身陷囹圄了,想一想可悲可叹。”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警钟》栏目公布了辽宁省营口市委原副秘书长、大石桥市原市长周大寨的忏悔视频。
在退休2年之余后,周大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视频中周大寨神情忧郁,面色枯萎,头发稀疏,佝偻着脊背。面对镜头,他对过往后悔不已。退休后仍被查,周大寨不是第一人。近年来媒体已经通报不少类似案例,长的退休10多年后被查处,短的退休仅一个月就案发。尽管时间有长短,但问题的本质都一样,也给党员干部留下诸多警示。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始终保持冷静清醒,坚定反腐立场,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全”指的是时间上、对象上、空间上的全,没有法外之人,没有法外之地,没有法外之时间。
加强对离退休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丰富监督方式,形成震慑合力,也是各级党组织在干部管理工作中需要重点聚焦的环节。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高度,对离退休干部党员提出了严格要求,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一个组织也不能落,一个党员也不能缺。
因此党员领导干部退休不是意味着“安全着陆”,无论是在职党员干部还是离退休党员干部,都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违纪违法终将接受纪律和法律的制裁。不能自以为是的认为“已经退休”就可以将在职在岗时欠的“账”一笔勾销。
无论是退休后“东窗事发”还是退休后留恋职权再“伸手”操控,都是党员干部被权力诱惑、贪欲膨胀的表现。党员干部应时刻辨别腐败隐形“变异”的不同方式,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挑战法律的底线与权威,常反省,常自警,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在职时清清白白,退休时清清爽爽。(阿克苏市纪委监委杨梦婕 | 责任编辑 梁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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