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王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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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吉安市纪委市监委对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王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六大纪律”项项违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民间借贷获利,由他人支付装修及租房费用;任人唯亲唯利,严重破坏单位政治生态;丧失人民立场、背弃医者仁心,违规收费加重群众负担;用权任性,干预插手采购项目;品行不端,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追求低级趣味,沉迷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靠医吃医,贪婪腐化,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吉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王军简历王军,男,汉族,1964年2月生,江西遂川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9月至1994年8月,历任吉安地区卫生局干部、医政科副科长、主任科员;1994年8月至2002年11月,吉安地区(市)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2002年11月至2008年9月,吉安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8年9月至2010年10月,吉安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2010年10月至2011年11月,吉安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2011年11月至2014年12月,吉安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2014年12月至2017年8月,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吉安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委员,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吉安市委卫生健康工委委员,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2020年7月至2022年5月,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2022年5月,被免去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lsc/202301/t20230109_1018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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