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系统观念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对此,基层纪委监委要立足工作实际,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贯通协同全过程,把协调机制优势贯穿贯通协同各环节,把制度保障作用体现在贯通协同各方面。
紧扣责任链,健全监督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全面、运行规范的全方位监督网络,必须整合优化监督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监督主体作用,使监督力量更加凝聚。建立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统筹各类监督力量有机贯通、相互协同的“1+N”监督模式,明确纪委监委、人大、政法、审计等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形成党委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监督的监督工作格局。
聚焦全周期,推动优势互补。优化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必须形成综合监督集群效应,下好贯通融合“一盘棋”。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精准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综合优势和整体效应,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形成1+1>2的监督效果,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立足常态化,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报告、信息互通、会商沟通、数据共享、协同监督、线索移送、联动处置、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组织联席办成员单位,通过跟随协助、模拟办事、暗访了解等方式开展“体验式监督”,到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开展“蹲点式监督”,由过去部门单一督查方式,向既有督查部门日常监督又有多方合作联动督查转变。(王洪伟)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1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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