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推动同级监督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济宁市纪委监委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制定提醒督办、廉情抄告回告、约谈谈话、述责述廉等多种监督方式,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同级监督有力有效。图为鱼台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研究向该县领导班子成员发送预警函事宜。 刘鹏/摄
“在处理具体土地事务中,政府掌握着土地使用出让权、底价确定权,有关决策人员、经办人员拥有一定自主决定权,这些都给公共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近日,济宁市任城区纪委监委编印了《同级监督:严禁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特别提醒》,发送给区党政班子全体成员。
2022年,济宁市纪委监委把同级监督作为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从压实同级党委主体责任入手,构建闭环管理,坚持守正创新,有力推动同级监督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压实主体责任 牵住“牛鼻子”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做实同级监督就要牢牢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济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说。
市纪委监委每年协助市委研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情况汇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在党委常委会会议等重要会议上,传达上级纪委监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督促党政班子成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在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组织生活会上,督促受到约谈函询的常委同志对约谈函询情况作出说明,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将管党治党责任抓在经常、落在日常。
市纪委监委还出台《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与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廉政谈话办法》,明确要求县(市、区)纪委书记等列席谈话,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顺利开展同级监督提供政策依据和工作支持。“通过在谈话中指出县(市、区)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为县纪委监委开展同级监督指明方向,也保障了县纪委监委开展同级监督的知情权、参与权。”济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同时,也向县(市、区)委书记传递一个信号,要重视和支持县纪委监委的工作,特别是同级监督工作。”
建立闭环管理机制 推动问题整改
任城区是济宁市纪委监委确定的同级监督试点。任城区纪委监委将调研中发现的“区农业农村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农村人居及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重复督导”问题,向分管副区长作了廉情抄告,并提出整改建议。一周后,区纪委监委收到副区长签字的《抄告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回告单》,重复督导问题得到及时纠正。这是济宁市通过廉情抄告回告,闭环做实同级监督,推动问题整改的一个缩影。
济宁市将推动问题整改作为开展同级监督的落脚点,通过建立送达抄告、督促整改、反馈回告的闭环管理机制,对整改落实情况和回告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为实现问题真改、改到位提供机制和流程保障。
“现就社区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抄告于您,请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回告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这份来自任城区古槐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关于对社区资金管理的廉情抄告》,出现在古槐街道办事处主任王洪坤手机的“古槐同级监督服务平台”APP上。15天后,一份附有《社区资金管理的整改情况及报告》的“抄告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回告单”,通过该平台反馈至街道纪检监察工委。一抄告一回告,以监督推动办事处出台加强社区资金管理的制度措施,补上了社区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
从开展监督到发现问题,从反馈问题再到整改问题,济宁市用闭环管理做实做细同级监督的“后半篇文章”。2022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政负责同志发出各类提醒和提示函20件,发出《廉情抄告单》68份,督促整改问题590个。
构建联动格局 激活“一池水”
在总结任城区同级监督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济宁市纪委监委支持指导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融入同级监督格局。“我们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创新更多监督方式和制度机制,更大程度激发同级监督活力,形成监督合力。”济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汶上县纪委监委推行风险预警工作办法,以电话或发函形式,向相关县级领导提醒预警其分管的部门或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做好问题整改;鱼台县纪委监委建立日常监督检查“督查、通报、反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整理形成通报或转办函,抄送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县级领导;嘉祥县纪委监委将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纳入同级监督范围,综合运用《履职提醒建议函》《节点提醒建议函》《反馈提醒建议函》《警示提醒建议函》等4种函告方式,开展提醒建议,把同级监督做细做实。
书记点评:
精准化监督提升同级监督质效
济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朱朝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这为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我们更加精准化开展同级监督,不断提升同级监督质效。
要精准化聚焦监督对象。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同级党委扛牢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要精准化运用监督手段。坚持问题导向,根据问题表现形式、严重程度,综合运用廉情抄告、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措施手段,推动同级监督不断取得实效。
要精准化构建监督机制。将同级监督试点的制度成果归类汇集成《同级监督工作操作手册》,为精准有效推动同级监督工作提供指导,真正将同级监督的有益探索转化为制度成果,让同级监督的执行者敢监督、会监督、能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党委(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对同级监督的实践认识,丰富同级监督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强化同级监督结果运用,进一步放大同级监督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作用,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有效转化。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jdsc/202302/t20230203_116798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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