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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以案为鉴 做深做实警示教育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1月31日下午,泰顺县人民法院以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公开审理了泰顺县雪溪乡原党委书记林上忠、县供销社原副主任蔡海波、罗阳镇南院社区管委会原主任吴文胜等人涉嫌贪污、受贿一案。

  

  

  泰顺县纪委监委组织案发单位有关人员、各乡镇分管领导、全县重要岗位新任年轻中层干部等共计80余人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看到曾经的领导、同事接受审判,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庭审结束后,罗阳镇生态文旅办公室负责人唏嘘感叹。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近年来,为提升警示教育质效,泰顺县纪委监委不断丰富教育方式,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将旁听庭审作为警示教育的有效载体,聚焦“同级同类”,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营造“庭审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切实使党员干部明底线、存戒惧、知敬畏。

  为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该县纪委监委搭建了一系列警示教育载体,包括组织干部到法院旁听庭审,前往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将相关典型案例汇编成党员教育读本,将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拍摄成专题片、《纪委书记讲纪法》、《纪法微课堂》等,进一步形成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的强大震慑。

  只有真正把自身摆进去,才能充分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为鉴的震慑和教育作用。为此,泰顺县纪委监委向案发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剖析,督促涉案单位规范人权、事权、财权,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以往我们在宣读处分决定时,都是尽量不扩大对违纪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影响,但却弱化了对其他党员干部的警示震慑作用。”泰顺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往关起门来,一宣了之的处分决定宣读形式升级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让更多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份建议书,就是一张廉政建设的“处方”。针对林上忠等人案件中涉及的工程项目在招标、监管、审核验收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漏洞,泰顺县纪委监委要求罗阳镇党委在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督促推动及时补上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该镇系统排查近五年来本镇的工程项目建设,查摆共性问题,督促推动及时补上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同时,该镇纪委将对照检查、廉政风险点排查范围从班子成员扩大到全体干部,实现对全镇所有部门风险排查无死角、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释放案件查办和警示教育的叠加效应,让党员干部引起共鸣,引发深思,有效发挥警示教育功效。”泰顺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泰顺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2/t20230207_84297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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