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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案件评查+交叉审理” 提升案件审理水平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这个案件的审查卷和审理卷没有分卷装订,违纪事实材料表述也不规范......”近日,巢湖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案件评查时发现相应问题,向银屏镇纪委一一反馈。

  为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推动案件高质量发展,巢湖市纪委监委出台《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按照“基础材料、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处分执行”五个方面细化13条评查内容20项具体标准,同步制定《文书评定标准与评分细则》,强化对审查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的规范性评定。

  “以往镇街办案各自为战,缺少对比参照和统一标准,加之办案人员能力水平参差,影响案件质量。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增强了交流互动,有效传导了执纪执法新理念新要求,受评单位的经验做法与意见建议也得到关注。”巢湖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评查组根据评查得分情况,将案件质量划分四个等次,评查结果纳入镇街纪(工)委年度考核和纪(工)委书记述职点评范围,实行一案一评分、一案一反馈,共性问题专题通报,推动镇、街道纪(工)委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

  此外,巢湖市纪委监委聚焦问题短板,探索乡案县审新模式,创新试行乡案交叉审理,制定《关于乡案交叉审理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按照“就近交叉、以案代训、相互交流”的原则,将全市17个镇、街道纪(工)委、1个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立案审查案件,进行交叉审理,既有效破解乡镇一级查审分离难的问题,又推动审理业务交流,提升审理工作水平。

  “通过交叉审理,我们了解了其他镇街在办理同类案件时对案件的定性和量纪的把握,开拓了办案思路,也实现了对案件查办流程和纪法知识的再熟悉、再认识、再学习,提升了自身办案能力。”柘皋镇纪委书记吴庄表示。

  下一步,巢湖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树牢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过硬业务素质和扎实作风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合肥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09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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