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零容忍!文县给予17人党纪政务处分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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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陇南市文县纪委监委编印2022年查处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发放至全县各级各部门,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消除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切实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常态化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与公安、检察、审判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互送机制,及时通报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信息,移送相关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立案查处,不姑息迁就、不降低尺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因监管不力出现酒驾醉驾问题或隐瞒包庇干部酒驾醉驾行为的,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通过深挖背后的“四风”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2022年来,全县共有17名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中1人被开除党籍。(供稿 汤丁苏 编辑 张丽敏)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2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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