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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评论丨莫为“朋友”义气失正气

时间:2019-11-13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我以为作为党员和朋友之间吃个饭喝个酒很正常,但却不去思考这些‘朋友’为什么要请自己吃饭喝酒……”曾任达州市达县三里坪街道办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覃某在忏悔书终这样写到。谭某正是与那些所谓的“朋友”“兄弟”在推杯换盏中逐渐迷失自我,在阿谀奉承中深陷泥潭。

  宋人许棐说过,“与邪佞人交,如雪入墨池,虽融为水,其色愈污;与端方人,如碳入熏炉,虽化为灰,其香不灭。”可见朋友、兄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谭某在帮助朋友程某成功申请到公租房后,收下了人生第一笔好处费3000元,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放弃了原则、放弃了底线,“朋友”“兄弟”逐渐变多,他们常常以“朋友”聚会的名义邀约饭局酒局,谭某在酒桌饭局上一点点甘于被“围猎”,当意识到问题越来越严重,他不但没有停止,反而选择在腐化奢靡生活中装聋作哑,置纪律于不顾,只想着享受美酒佳肴的奢靡生活,最终东窗事发。

  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官员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党员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是用来为老百姓谋福祉的,不搞“小圈子”、远离别有用心的“朋友”“兄弟”,与商人保持适当的距离,保持“亲”“清”的政商关系,同时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切实斩断官商“勾肩搭背”的利益链条。

  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是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党员干部必须从小事、从细微处严格要求自己,从善交友,选良交友,择廉交友,面对某些“朋友”“兄弟”送上门的诱惑,做到心不贪、嘴不馋、眼不斜、手不长、耳不偏,越是高官权大,越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自觉做到慎初、慎微、慎独、慎友。(自治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陈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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