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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嫁的食宿费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在外出活动中,我不该把住宿、餐饮等费用让所管理和服务的企业承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把减轻企业负担真正落到实处,强化服务职能,努力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办事处干部沈某在接受批评教育时后悔道。

  去年,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秀洲区委第四巡察组对高照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常规巡察。“组长你看,商会这次为期一天半的外出开会怎么只有交通费支出,没有住宿和餐饮支出呢?”巡察期间,巡察组工作人员在查阅街道商会财务账册时,发现一笔交通费支出,但无与会人员的住宿、餐饮等其它费用支出。

  “请问,这张交通费支出是什么情况?”经组务会议讨论,巡察组决定向商会秘书长沈某了解情况。

  “这是我们外出召开执委会会议的包车费。”

  “那么,这次会议的其它费用开支呢?”

  “都直接做在旅行社的账上了。”随即,巡察组调取旅行社行程结算底单,通过比对出行人员数量、具体行程安排及旅行社的收付款明细,逐渐还原了事情经过。

  2020年11月27日下午至28日,高照街道商会组织新一届商会赴浙江长兴召开第一次执委会议,参会人员共计20人,其中商会执委代表11人、企业代表3人、街道有关领导及商会工作人员6人,并委托嘉兴市某旅游有限公司全程负责活动安排。本次外出开会、考察共产生费用21400元,其中交通费2400元由街道商会列支,住宿费、就餐费等费用共计19000元由旅行社开具发票直接向与会企业收取,街道未承担6名干部的费用约5700元。

  随后,巡察组将此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经区纪委监委调查核实,本次商会外出召开执委会议由高照街道商会第二届执委会集体商定,除包车费外,其余费用经沈某向时任街道党工委委员李某汇报后,由参会的11家企业分摊。最终,街道纪工委给予沈某批评教育,区纪委监委给予李某谈话提醒。

  针对巡察发现的街道在商会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区纪委监委还督促高照街道党工委加强商会活动和经费管理,完善公务差旅、财务内控等制度,强化纪律教育,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嘉兴市秀洲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302/t20230227_87298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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