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纪委监委: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林芝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抓紧抓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深化监督执纪,用好问责利器,持续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程“明责”。协助市委制定印发《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工作要求,以及纪检监察机构应履行的监督责任、工作要求等进行一项一项的详细明确,通过清单式管理,不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两个责任”。
谈话“督责”。委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开展督查和谈心谈话,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责任心不强、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咬耳扯袖”,提醒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此纠正偏差,督促整改。
定期“考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部门)年终考评重点内容,每年年底对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检查,促使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主动担责、自觉履责,并把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同级“评责”。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围绕统筹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巡察工作、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力、作风建设、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等方面开展评估,并强化结果运用,推进同级监督常态化、规范化。
严肃“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通过强有力的问责唤醒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保障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用问责利器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020年以来,林芝市纪委监委对落实责任不力的54名党员干部严肃问责,给予党纪处分19人,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33人。(林芝市纪委监委胥丽频/责任编辑 次旦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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