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用好“三评一定”机制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你镇财务内控监管不严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政府财务2014年以来发生28次借款白条没有全部核实销账。”近日,钦州市钦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出4个督查组对该区72个单位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三评一定”督查核验工作,对巡察整改不到位、不扎实的单位,严肃指出存在问题。收到存在问题反馈后,该镇立即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白条入账的借款人限期追回款项,规范借款管理机制。
近年来,钦南区积极探索完善巡察整改机制,通过被巡察单位自评、纪检监察机构评估、专项督查评判以及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三评一定”工作机制,对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整改效果进行督查评判,评判结果分为“全部完成整改”“基本完成整改”“整改迟缓”“敷衍整改”4个等次,并将巡察整改成效与被巡察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相挂钩,进一步压实被巡单位巡察整改责任,不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本次督查核验,综合评定为整改迟缓的单位11个,建议2022年度绩效各扣2分;综合评定为敷衍整改的单位3个,建议2022年度绩效各扣4分。
“开展巡察的过程,是找‘病根’开‘处方’的‘治病’过程;而督查核验是复查化验结果的过程,‘治病’效果好不好,最终体现在‘化验单’上,‘化验单’就是最后的整改评价结果。”该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三评一定”督查评判为整改迟缓、敷衍整改的单位,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巡察整改成效综合评定表,督促相关被巡察单位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为避免巡察整改成效综合评定表“一发了之”,该区专门建立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定期跟踪整改情况。同时结合整改工作进度,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监督,对整改仍不到位、不彻底的,下发督办函或约谈,督促相关单位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根据工作督办函,该区科技局党组和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党组针对巡察发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财经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制定完善和细化了《差旅费管理办法》《租车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执行财经纪律;该区交通运输局党组针对巡察发现廉政风险防控办法不多的问题,制定了《钦南区交通运输局以案促改工作方案》《钦南区交通运输局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将巡察成果制度化,常态化。
2022年以来,钦南区共完成七届区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426个,转立案12人,退缴款项26.11万元,督促被巡察单位约谈99人,发出督办函11份,完善制度81项。(钦州市钦南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411/gxjjw6435160f-1806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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