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案件审理工作贡嘎县纪委监委这样做
为切实把好案件审理程序关、质量关、规范关,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水平,贡嘎县纪委监委以提高办案人员素质、提升案件质量为目标,依纪依法全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以案件审理“四项举措”为抓手,坚持“二十四字”方针,扎实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力争通过实战奋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主业,以学促干。为提高全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业务,尽快掌握业务知识,2020年县纪委监委共选派12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分批次跟班(跟案)和轮训,选派2名干部分别到自治区纪委、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学习,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理工作创新能力,提升业务水平;加强乡镇纪委片区联动,集中整合乡镇纪检监察力量在县纪委监委办理案件,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传、帮、带”作用,提升案件质量。为持续提高执纪审查业务水平,达到更新执纪审查工作观念提高工作实际操作水平,县纪委监委制定了《2021年度案件审理轮训学习计划》。
二是强化联动,构建“铁案工程”。对于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程序和管理方面要求不够严格、取证工作不扎实等短板和不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贡嘎县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把案件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积极与县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联手齐抓、多手联合,实现涉案人员到案过程与公检法无缝衔接,对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共同商讨,依纪依法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案件调查、审理和移交工作,着力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持续构建“铁案工程”。
三是以案促改,推进审理结果运用。通过以案促改专题会议,对典型案件的剖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预防腐败的主动性、自觉性,从根源上杜绝腐败问题发生。今年,县纪委监委将选取2020年贡嘎县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山南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陈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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