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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推进"四责协同" 持续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徐红东、金建满、王兴杰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违规代储、低价购粮、围标串标、超期付款等方面谋取利益……”自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永嘉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粮贪”“硕鼠”,持续形成高压态势,时任该县发改局局长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管副局长因“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四责协同”联动效应,以“三张清单”“两项联动”“一套体系”构建起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

   “三张清单” 分责明责

   “你单位的清廉机关建设推进力度不够,经检查未发现有力有效载体,扣1分……”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四责协同”专项督查组陆续深入各单位党委(党组)开展日常督查工作。

   为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做得了”的具体项目,该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列明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三张清单”,从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4个方面,细化明确了65项具体任务,分别回答了“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的问题,将职责量化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县委常委会先后研究“一把手”监督、巡视整改等全面从严治党有关事项10次,该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制定“一把手”监督任务清单32项,开展纪委书记同下级“一把手”谈话35次,发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共110份。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全域环境整治、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等多项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去年以来共有34名领导干部因“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被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人。

   “两项联动” 履责督责

  从“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从“单线多点”到“互通有无”,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在夯实“四责协同”的关键点上,持续深化“室组地联动”“纪巡联动”,不断形成监督合力。

  “复检合格的检测单据是否已留存备查?”“在涉粮风险防范化解方面都做了什么工作?”日前,该县纪委监委涉粮领域“回头看”专项督查组直插基层粮库,抽查核实今年巡察移交涉粮问题的整改成效,倒逼整改责任落实。“纪巡”相互借势,既全面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又有效健全完善涉粮领域“四责协同”工作机制。

  “这个案子涉案人员多,案情较复杂,我们快速启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基本查清了相关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汤海泽谈起该县当前一起留置案件查处情况时说。该县纪委监委搭建相对固定的“室组地”联合作战单元,通过人员互动、手段互补、信息互通,实现办案力量和纪律监督统一调配、效能叠加。在日常督查中,该县纪委监委分片区、分领域成立联动督查组,共同推动“四责协同”机制向基层单位延伸。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开展政治监督28次,发放责任落实抄告单15份。

  

   “一个体系” 考责问责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升级打造“1+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2.0版,改变往年以县纪委监委一家牵头考核为主的做法,实行由17家责任考核单位协同考核的方式,有效集合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分工,督促各考核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考核要求,制定细化标准,加强对被考核党委(党组)履责情况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实时记录加减分情况,有效构建了全年动态监督、全链条式考核模式。同时,该考核办法实行主体责任多元评价机制,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社会群众等多元考评主体,全面多维了解被考核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客观、公正。

   “你单位在2022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中排名靠后……”该县纪委监委分别对6家考核后列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专项约谈,清单式开列扣分点,公开晾晒分数,特别是对工作推进不力、多次排名靠后的“一把手”,要求其在县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上作表态发言,有效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发力,推动‘协同’体现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各个环节,形成层层担当、人人担当、共同担当的同频共振效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永嘉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5/t20230506_95217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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