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周学研”推动《规定》学习走深走实
“在第五章内容我们要注意,违纪党员系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的干部,同时担任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或者地方纪委委员职务的,由地方纪委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并将党纪处分决定抄告主管单位党组(党委)。”日前,在北海市海城区纪委监委党员政治生活室内开展“周学研”活动,案件审理室主任陈小娥带领本室干部逐条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
“周学研”活动是海城区纪委监委实现常态化学习,促进干部队伍深度融合,推动全员业务能力提质增效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从今年5月份开始,以各室为单位每周进行小范围自主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党纪政纪条规、公文规范实操、典型案例剖析等,并对工作经验和体会等进行探讨交流。
为开展好“周学研”活动,该区纪委监委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为起点,建立“周学习清单”,每周一由审理室收集整理本周学习重点内容,以各责任室为单元,由各室负责人带领本室人员原原本本学好原文原著。为强化督学导学,协管领导利用下周五下午的时间,组织相关科室开展一小时的交流研讨,总结本周的学习研讨活动内容。活动交流研讨内容要立足岗位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带着问题学、带着责任学,围着重点研、围着体会研、围着疑惑研。
“这种小范围的自主学研方式,相比过去灌输式学习,更容易理解消化、吸收应用,又可以筛查日常工作中的短板不足。”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先学后议,边学边干。在围绕《规定》第二十一条内容学习过程中,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小刘提出辖区个别党支部存在未按相应流程规范开展恢复党员权利工作的问题。研学活动结束后,审理室针对该问题及时梳理近年来受处分党员信息名单,对照信息清单逐一核实,确认受留党察看党纪处分期满后是否履行了按期恢复党员权利手续,针对未履行恢复党员权利的人员,建立排查清单,及时提醒、指导相关支部按照相应流程规范开展恢复党员权利工作。截至目前,已为3名受留党察看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切实增强了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为推动“一周一学一研”活动走深走实,该区纪委监委通过区纪委常委(扩大)会、“你讲我学”互学共进学习交流等平台,用原文、图文和专家解读视频等载体,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规定》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此外,为检验学习效果,区纪委监委审理室牵头开展学习《规定》知识测试,以考促学检验“周学研”活动效果。
“用好‘周学研’平台,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好用好《规定》,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海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黄俊表示。(北海市海城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601/gxjjw64785e96-1821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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