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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政协机关原一级调研员黄明哲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经中共赣州市委批准,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对赣州市政协机关原一级调研员黄明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明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信马列信风水,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私德不修,逾越道德底线;权力观、价值观扭曲,公权私用,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寻租,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项目承接、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明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赣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赣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明哲开除党籍处分;由赣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黄明哲简历

  黄明哲,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江西宁都人,研究生学历,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

  1982年9月至1997年12月,历任宁都县梅江镇畜牧兽医站技术员,县农技中心文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湛田乡政府副乡长,团结水库管理局、员布乡党委副书记,员布乡党委书记,赣州地委政研室干部、经济研究一科科长,赣州地委组织部调研科科长。

  1997年12月至2019年1月,历任会昌县政府副县长,全南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赣州市委党校副校长、校委会委员,赣州市委政研室调研员,赣州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赣州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历任赣州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市政协机关二级调研员;

  2022年6月,赣州市政协机关一级调研员。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lsc/202306/t20230614_1025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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