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律审查 >正文

宁津县:深化以案促改 护航营商环境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张某作为市场监管人员,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你局党组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存在失职失责问题……”近日,宁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干部参加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实地督导。随后,该局根据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实施廉洁文化创建工程,把权力运行风险防控纳入规范权力运行体系各环节,实现建章立制与文化熏陶有机融合。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专责,建立“明、督、治、建”一体的监督格局,统筹谋划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是通过明界限、明责任,厘清政商交往定位,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明确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主体责任。督是建立“主动式”开门纳谏、“开放式”部门联动、“直达式”迎门直入等监督机制,让监督触角多起来、活起来。治是聚焦重点人员、重点项目、重点问题、重点方向,对政策落实不力、审批服务不畅和监管执法不当等问题强化监督问责,同时树立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鲜明导向,实施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建是树立“双手建”思路,一手抓廉洁文化建设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党员干部立公心、抛私心,一手抓标本兼治堵塞漏洞,督促案发单位完善制度机制,把整改情况纳入派驻机构动态监督体系。

  “我们将通过持续深入的靶向治理、有效覆盖的日常监督和精准有力的整改督促,以案促警、以警促治,推动涉企涉商部门权力运行规范化、服务管理精准化,为企业发展鼓劲助力、保驾护航。”宁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德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jdsc/202306/t20230626_11684437.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调研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调研网 j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