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严把案件审核关 守住质量生命线
“经审核,你镇报审的吴某违纪案,因涉案人员入党时间不明确,有部分违纪事实需补充证据……”近日,郎溪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对某乡镇纪委报审的一起案件进行审核,并要求限时整改。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案件审理工作中的关键环节,认真查找执纪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量,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补齐短板弱项,规范办案程序,推动纪法“双施双守”,努力实现案件审理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针对乡镇纪委办案中存在人手不够、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县纪委监委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为重要抓手,强化对乡镇办案工作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修订完善《郎溪县纪委监委乡案区(协作区)核县审工作办法(试行)》,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协作区作用,对各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实行镇(街道)初审、协作区协审、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复审的“一案三审”工作模式,有效促进案件快速、精准和依规办理。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已累计审核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33件,提出整改意见60余条。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工作水平,在乡镇案件实施乡案区核县审的基础上,该县充分运用好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定期对基层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和交叉检查。紧盯证据材料、性质认定、办案程序、卷宗归档等关键环节,找“病因”、析“病理”、开“药方”。同时,深化运用评查结果、压实整改工作责任,要求问题单位限期纠改、举一反三,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
高质量的案件办理离不开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有效解决审理人才较少、能力不足等问题,县纪委监委还加强对案件审理人员的锻炼培养,通过跟班学习、以干代训、专题辅导、业务巡讲等方式,帮助提升案件审理能力,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接下来,我们将切实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的要求,抓住影响案件质量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系统施治,以案件办理的高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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