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靶向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
日前,钟山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左某主动向钟山县纪委监委投案,交代其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多次插手工程项目,为他人谋取私利并收受他人好处费的违纪违法事实。鉴于左某主动投案并上交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过态度较好,经贺州市纪委监委批复,由钟山县纪委监委给予左某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该案件是钟山县纪委监委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查处的又一典型案例。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督促各级各部门逐一梳理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成立工作专班,聚焦“个人专断定调子”“明来暗往铺路子”等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突出问题,紧盯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验收结算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系统施治强化源头治理。
该县纪委监委聚焦“个人专断定调子、明来暗往铺路子、假公济私批条子、隐身幕后当影子、纵容默许打牌子、斡旋站台撑场子、相互勾连搭梯子、推阻刁难使绊子、盲目投资铺摊子”九种情形,将落实专项工作部署与深化警示教育、敦促主动交代问题一体推进,把“给政策、给出路”的要求说明说透。同时,把之前查处的典型案例作为工程领域腐败典型反面教材,精心制作警示教育片,并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等重要会议播放,督促领导干部以案为鉴,牢记能而不廉、祸患不远的道理,持续释放“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积极信号。
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往往伴生着工作作风问题,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建设薄弱、权力制衡不够、风险防控不力等深层次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及时通报案件,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工程资金项目监管。
同时,坚持全周期管理的方式,结合近期开展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追踪溯源及后评价监督试点工作,理顺工程项目决策监督流程,督促党委(党组)严格审核工程项目最初提议人、项目可行性等事项,防止工程项目从“源头”开始腐化。今年6月,该县纪委监委督促财政部门制定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管理制度,从评审方式、复核工作程序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的控制和管理,倒逼工程建设领域规范用权。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监督检查5轮次,涉及工程项目220个,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13个,立案5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钟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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