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丰:举一反三推进具体问题立行立改
“今天公开招标的四个项目,你们对报名参与投标的公司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吗?这个项目有两家参与投标的公司法人代表是同一个人吗?”……这是前不久江西省宜丰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花桥乡党委及村级党组织时,向该乡公共资源交易站站长了解招投标时的情况。
巡察期间,第四巡察组人员看到张贴在花桥乡政府门口的招投标公告后,对在该乡公共资源交易站公开招标项目进行了现场观看,并调阅查看了招投标资料,发现四个公开招标的项目都存在问题。其中一个项目有两家投标公司法人代表为同一人,一个项目有两名投标人为夫妻,两个项目各有两家参与投标公司委托人与实际参与人不符。
“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真实存在,我们不回避、不遮掩,立行立改。”收到《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通知书》后,花桥乡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立即整改,重新进行招投标。
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宜丰县委巡察机构紧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始终坚持把“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巡察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各类工作程序不规范突出问题,以及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个别典型问题,通过“谈、查、问、访”和接受信访举报等方式,精准发现问题。同时,对进驻期间发现的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立行立改,以立竿见影的实效赢得群众信任、树立巡察权威,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震慑力。
“我们乡纪委刚刚对公共资源交易站站长及工作人员分别进行诫勉谈话、约谈提醒,本周内我们也会督促他们做好整改工作。”第四巡察组在向花桥乡党委反馈后,同时邀请该乡纪委对问题整改进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据悉,本届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交办立行立改事项8项,分别涉及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等问题,均在巡察组撤点前得到了高质量解决,以整改实效维护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
“开展巡察发现问题、指出问题只是前提,解决问题、用好成果才是目的,对发现关乎当地群众切身利益及工作程序不规范的能立即整改的突出问题,要督促被巡单位立行立改。”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要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江西省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方庆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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