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凤山县中亭乡柏林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违反工作纪律,在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工作中优亲厚友,违规审批,使其亲属重复享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万元,2022年7月,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凤山县纪委监委将3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在全县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上进行通报,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
今年以来,凤山县纪委监委将基层“微腐败”治理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围绕义务教育、行政审批、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困难群众救助、污水处理、旅游市场、饮水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等民生领域基层腐败问题,严厉查处啃食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坚决向“蝇贪蚁腐”亮剑。
为进一步提升专项治理工作质效,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问题发现、线索移送、会商研判、督查督办、整改联动等协作配合机制,“查纠改”一体推进。由县纪委监委联合教育、卫健、水利、民政、大数据等职能部门建立“纪信协同”工作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进行会商研判,逐一分析,推动解决。今年5月,该县纪委监委针对乡村振兴专项监督中发现平乐瑶族乡谋爱村两户患有慢性病的群众存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县卫健局,并指导相关卫生院立即整改,督促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全面排查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入户随访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建强用好“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推行纪检监察室统筹协调、乡镇(街道)纪(工)委指导、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直报和交叉检查等制度,建立基层干部履职清单和问题清单,推进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标准化建设,激发基层监督效能。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提级监督、片区协作、交叉监督检查等形式,围绕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小微权力”运行等方面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20余次,发现问题19个,推动问题整改15个,督促修订和完善制度4个。
为从严惩治基层“微腐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惩治防”贯通一体推进,选取近年来查办的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件,制作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和典型案例通报,通过开展基层干部纪法知识培训、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廉政家访等方式,在全县深入开展治理和预防基层“微腐败”以案促改工作,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镜鉴,让“身边教训”变为“心中敬畏”。(凤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810/gxjjw64d49b98-1839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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