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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面对“围猎” 他败下阵来

时间:2019-11-13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反围猎”是一道“必答题”,而王新平却没能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王新平,江苏省溧阳市水源办原主任。经查,2013年12月至2022年1月,王新平在担任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办公室主任(兼任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党工委委员、建设规划管理局局长和市水源办主任期间,利用其分管工程建设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工程老板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老板贿送的财物,涉案金额高达349.28万元。

  王新平长期分管规划和建设领域的工作,精通相关业务流程,并对单位的工程项目拥有一定话语权,得天独厚的优势让他成为了商人老板争相“围猎”的对象。

  张某便是其中一个,为从王新平手中获取工程资源,她不但展开金钱攻势,还进行感情投资,王新平的心理防线在猛烈攻势下轰然崩塌。王新平也没有让张某失望,他将中关村泓口地块拆迁业务和小圩新村亮化工程都介绍给了张某。但当时的张某没有做过拆迁业务,为此,王新平不遗余力地帮她出谋划策,悉心运作。

  在泓口地块的拆迁业务中,王新平先是指导张某购买具备专业资质的拆迁公司,再和招投标工作人员打招呼,帮助张某承接到了该业务。在小圩新村亮化工程中,王新平提前透露重要的招投标信息,嘱咐张某做好设计和规划,与她里应外合。在王新平的助攻下,张某顺利中标。

  面对商人老板的“围猎”,王新平只看到了表面的五光十色,却忽略了诱惑背后的刀光剑影,他愈发大胆起来。在担任水利局党委委员、水源办主任期间,王新平分管网格化工作,他将平台上的一些业务工程当成自己谋利的工具。

  为拉拢王新平,2019年商人吕某某送给王新平一块价值8万多元的手表和30万现金。一个想“抱大腿”,一个甘被“围猎”,两个心怀鬼胎的人,从此沆瀣一气,一发不可收拾。2019年至2021年三年间,王新平帮助吕某某承接了2000万元左右的工程。而王新平也从吕某某处拿到了每年30万元的现金好处。

  在吕某某承接工程的审计、结算和监管方面,王新平也是一路绿灯,碰到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这样,王新平在腐化堕落的泥潭里越陷越深。2022年3月,王新平听说有人要举报他,顿时惊慌失措,赶忙驱车来到吕某某家商量对策。

  王新平自作聪明,但最终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随着案件查办的深入推进,王新平在帮助老板承接中关村人才公寓工程、花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等项目上提供便利,多次收受好处的行为被一一查清。

  留置期间,王新平在忏悔书中写道:“想想我的所作所为,有终生难忘的痛,有刻骨铭心的恨,痛的是我如今的下场,失去自由,恨的是我犯下的罪,追悔莫及,是我毁了我的人生,毁了我的家。腐败的代价实在太大了,一旦触犯党纪国法,一生努力,一无所有。”

  2022年10月,王新平因违反政治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罪、洗钱罪被溧阳市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12月,王新平被溧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通讯员 许静)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jzcm/10783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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