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纪审协作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前不久,凤山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开展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专项监督时发现,由时任长洲镇某村党支部书记韦某某负责组织施工的隆更生产道路、水柜工程两个项目与合同不符,存在工程量不足的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后,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公路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核验。最终,韦某某因未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在工程未做完的情况下就申请验收,并全额领取了项目工程款,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
“该案涉及两个工程项目,实施项目种类多、财务资料多、案情复杂,在进行审查调查时我们也借助审计监督专业力量,理清了繁杂的账目,明确了实施的工程量,推动案情取得较大突破……”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梁忠介绍,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通过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双方在监督范围、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上的不同侧重,实现优势互补,有力推动了案件查办。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持续加强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实践运用力度,在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和案件审查调查中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为深化纪审协作机制建设,该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制定了《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四项机制。工作办法的制定为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相互协助配合明晰了工作机制,从而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使纪审衔接更顺畅。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协作、会商研判,规范移送问题线索,通过运用好审计报告,把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监督重点,作为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分析研判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近期,该县纪委监委对县审计局反馈的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审计报告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相关政策落实、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运行、项目资产管理等四个方面14个问题,研判出可查性较高的问题线索5条。
发现问题不是目的,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工作提质增效才是检验纪审协作成效的关键。该县纪委监委与县审计局将协作实践拓展至追责问责、推动整改、完善制度全过程,努力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县纪委针对今年6月份县审计局反馈的全县10个乡镇(街道)共有230项经营性资产未在全国农村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录入的问题,立即由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县农经中心落实整改责任,限期对数据进行核实补录,并对县农经中心分管工作的负责人、业务员进行谈话提醒。(凤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915/gxjjw6504270e-1848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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