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周期同题共答 提升巡察质效
“相比于其他单位,区委政法委在哪些方面需要重点关注?”“我们重点关注其协调公检法司的能力是否发挥出来,工作是否到位……”“我们认为需要关注省委、市委和区委对被巡察单位的新要求,体现在考核指标体系是否压实……”
近日,第十四届普陀区委第五轮巡察“开巡答辩”会如期召开,舟山市普陀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各职能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考官团”,专题听取巡察组汇报巡察思路,通过一问一答方式,锚定巡察重点。普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审团”,以针对性、精准性和全面性三个维度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现场打分,把综合赋分评价结果作为各巡察组巡察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为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提升政治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度和高度。普陀区委巡察办不断规范巡察准备工作,把“开巡答辩”作为巡察“前半篇文章”的有益探索,各巡察组按照“一单位一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真正实现“带着问题”进驻、“奔着问题”巡准、“沿着问题”巡深,让“开巡答辩”成为巡察出征前的“加油站”。
以问题为导向,提高巡中选题精准度。普陀区委巡察办探索开展巡中“五方会商”,将区纪委监委全面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跟班监督、区委组织部日常监督、区审计局业务监督以及巡察组“政治体检”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同题共答”。巡察组共享已掌握信息,通过多方会商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发挥“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功效,深化“巡纪审”联动协作模式,构建监督格局“一盘棋”,让巡察利剑愈加锋利。
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抓铁有痕做好“后半篇文章”。普陀区委巡察办贯彻落实“巡后联审”工作机制,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运用巡察整改“盯办”系统,组织区纪委区监委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组、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对巡察整改方案、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会商研判,把整改情况“晒”到阳光下,实现线上留痕、线下督办,倒逼整改措施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全部到位、巡察成果“颗粒归仓”。同时,区纪委区监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对1个未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组织,责令作出检查,彰显巡察整改的震慑力。
巡察整改既要有“当下改”的举措,更要有“长久立”的机制。普陀区出台《普陀区巡察整改约谈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普陀区委巡察办加强“巡后联审”,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规律性问题及时发出巡察建议书、工作提醒函,今年上半年,分别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等6家单位发送巡察建议书、工作提醒函6份,推动共性问题全区一体、联动整改。
“我们通过建立‘开巡答辩’‘巡中会诊’‘巡后联审’工作机制,形成巡察前、中、后期全链条闭环管控体系。通过整合监督力量,释放监督叠加效应,把‘多股绳’拧成‘一股劲’,实现真改、实改、彻底改。”普陀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309/t20230905_206057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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