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区: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经对拟提拔人选进行综合研判,发现其涉嫌违纪问题已立案审查,建议暂不予以该同志提拔任用。”日前,河池市宜州区纪委监委在回复该区委组织部《干部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时,对拟提任的韦某作出暂缓提拔任用的结论,随后韦某未被列入干部提拔任用人选考虑。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名”的关键一环,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宜州区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聚焦监督专责,明确专人专责、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程序,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的回复工作,切实守好党风廉政审查工作的前沿阵地,以铁的纪律保障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为了提高廉政意见回复的精准性,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现象发生。宜州区纪委监委联合该区委组织部建立联审联查工作机制,出台《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回复工作办法》,明确办理时限、出具范围,规范工作程序和回复口径,确保廉政鉴定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收到组织部门相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后,由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从信访举报、立案审查、问责处理、处分情况及日常监督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后,如实出具初步廉政审查意见。经委机关分(协)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签字后,以正式文件形式答复相关单位。
为防止“廉政体检”流于形式,该区纪委监委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干部坚决一票否决,对廉政问题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仔细校对回复意见,确保廉政审查回复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全面。对在廉政审查中出现的问题线索内容复杂、难以核实,或是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情况,经会议集体研究判定,再予以回复。同时,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管机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廉政回复的登记和审核程序。对工作过程中“跑风漏气”、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泄密的,将严肃处理和追责问责,做到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2023年以来,收到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137份,共出具廉政鉴定意见4059人次,出具暂缓性廉政回复18人次。
注重发挥廉政档案的“参谋助手”作用。通过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为党员领导干部“精准画像”,将党员领导干部人事任免、重要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实施动态更新,为干部在评优评先、提拔任免等方面提供重要客观事实依据,保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量,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河池市宜州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920/gxjjw650ac7a7-18496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