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专项监督发现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17件
“在区纪委监委的监督下,我们村借出的党群互助资金现已全部归还村集体。”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某村村委会负责人说。
在今年8月份开展的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检查中,平川区纪委监委督查组发现水泉镇某村将本村42万元党群互助资金借给该村某有限公司,合同到期后,该笔资金没有及时归还。
督查组针对党群互助资金管理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督查摸排,建立台账,督促限期整改,并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督促收回村级集体资金440.166万元。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内容,梳理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影响粮食安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纠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要环节、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等5个方面15项监督重点,开展专项监督,靶向发现问题。
在专项监督过程中,区纪委监委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查阅资料、走访核实、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对各乡镇、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至目前,共发现问题26个,已全部督促完成整改。发现问题线索17件,已办结9件,给予组织处理8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8件正在初步核实。
为提高监督检查质效,该区纪委监委要求被督查单位针对所反馈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建立防范发生同类问题的制度,监督检查组适时进行“回头看”,跟进监督整改情况,健全“督、查、改、建”一体贯通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供稿陈林环 杨信编辑 达小强)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6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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