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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治理基层“微腐败”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现在村里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都会定期公示,规范‘小微权力’后让村‘两委’干部办事更规矩,村务更阳光,群众心里更敞亮……”近日,凤山县凤城镇纪委到良利村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时,谈及村里的变化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成刚表示,自从明确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后,村干部对自己的权责更加明晰,做事也更加放开手脚。

  

  今年以来,凤山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紧盯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强化监督,通过前移监督关口、强化警示震慑、统筹各级监督力量等,持续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小微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进一步深化清廉乡村建设。

  

  把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作为监督重点,该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清廉乡村建设、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等工作中,统筹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深化日常监督、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和大接访等各类监督方式,聚焦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方面,深挖细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体推进对“小微权力”的监督、治理。

  

  平乐瑶族乡寅亭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某未经过集体决议,私下出租并卖掉0.6亩村集体土地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利益。乡纪委及时立案查处,陈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某的案件反映出个别基层干部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筹码,是损公肥私的典型。

  

  管住管好“小微权力”,严查群众身边“蝇贪蚁腐”,该县纪委监委持续盯住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重点聚焦村“两委”干部、村级工程项目、惠民惠农政策资金等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持续整治基层干部在服务群众中“雁过拔毛”、优亲厚友、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防小微权力“跑冒滴漏”。

  

  今年以来,该县共立案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凤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1031/gxjjw654083a2-1857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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