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做深做实“三资”监督 护航乡村振兴
“刘某某身为党员干部,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纪律意识淡薄、廉洁履职意识不强,利用职务便利,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发放津补贴,以办理村务为名,从村集体资金中列支差旅费,用于个人日常开支……”近日,龙胜县龙脊镇纪委在和平村党支部召开通报会议,宣布对龙脊镇和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刘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决定。
今年以来,龙胜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关注的基层“微腐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瞄准“三资”管理责任落实、项目资金使用、资源资产管理、重大项目公示公开等关键环节,以“室组地”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监督机制,对村集体收支变动较大、资源富足、产业项目较多的村和村集体经济负债较多的村开展“点题式”监督。同时,聚焦巡察反馈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规范、村级项目管理存在疏漏、资产移交问题等“三资”相关问题较多的村(社区),持续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确保村级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助力乡村振兴。
在用好精准监督护航乡村振兴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就近年来受理的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对重点问题线索提级查办,严查快办,全力守护好农村集体“家底子”。今年以来,共收到违规支出村集体资金、违规占用村集体资源等“三资”管理问题线索11条,立案查处1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切实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做深做实。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更是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易发多发地带。一些村“两委”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挪用村集体资金,暴露出村“两委”干部责任担当不够,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管缺失等问题。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基层监督方法路径,整合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力量,在微信群公开村级项目资金的同时,将村级项目搬到“火塘”、议事亭等基层议事阵地,组织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召开村级项目立项会、监督会、通报会和评议会,对决策事项进行民主表决,以“线上+线下”双监督,筑牢“三资”基层监督网。
“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站位和责任意识,要亲自带头对集体“三资”进行核查……”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乐江镇开展蹲点调研时,就该镇一行政村大额支出的村集体资金相关问题,进行“面对面”廉政提醒谈话,督促农村集体“三资”相关责任人落实好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管责任。今年以来,共开展乡镇“一把手”谈心谈话21人次。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事业。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紧盯农村集体资金管理运行、集体资源、集体资产等重点领域,持续强化“三资”监管,以监督执纪实效,全力护航乡村振兴。(龙胜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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