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建立“三快”机制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效
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建立案件“快移、快审、快结”机制,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效。
在案件审理工作中,石嘴山市纪委监委严把案件审理关,关口前置,做好监督服务工作,针对质量评查常见问题制定印发了《常见问题负面清单》,对案件办理易出现的错误、认识误区和适用的纪法条款法律法规等关键环节和重点事项进行提前指导,严格规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及定性处理意见和取证标准,做好审前把关。制定《案件审理规程》,明确办案室组案件移送审理的标准和要件,对卷宗质量高、证据齐全的案件实行快速受理、优先审理,在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前提下,从源头有效提高了快审效率。坚持做好“实体审”“程序审”“款物审”,并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置意见。今年,全市高效审结立案案件218件。案件审结后,及时报市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做实做细办案“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效,通过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问责处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开展“一对一”提醒谈话,跟踪了解、关心受处分和被问责人员,帮助其消除思想顾虑、重拾信心、卸下包袱、轻松上阵,努力干好本职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为强化案件审理工作效果,准确把握案件处理的时度效,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把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当前案件审理工作的重点,在案件处理上,既体现严的基调,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综合考量违纪情节、后果影响、主观态度、现实表现、客观条件等因素,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提出案件处理意见。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早警示,防微杜渐,把腐败和作风问题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既保证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又激励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实现案件审理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最大化,以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石嘴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312/t20231214_812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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