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深化案件质量评查 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质效
“部分案件处分条款引用不规范、应明确到款。”“个别案件在函询后未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近日,在案件质量评查交流会上,评查小组成员通报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时说道。
今年以来,中卫市沙坡头区纪委监委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中,以深化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建立“自查、评查、反馈、整改”闭环工作机制,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和深入评查,以查促改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提质增效。
沙坡头区纪委监委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年初制定季度常态化评查机制,每季度在各案件承办部门做好质量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各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业务骨干组建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卷宗等方面,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全方位、全视角“深度体检”。对评查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及时梳理分析形成问题清单,点对点反馈至案件承办部门,确保具体问题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同步解决同类问题,做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实现案件办理质量与办案水平的“双提升”。
为防止案件评查“一评了之”,沙坡头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运用转化,由案件审理室适时组织“回头看”,对评查案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较多、案件办理质量较低、整改不彻底的案件,以通报的形式督促限期整改,倒逼案件承办部门提高案件查办质效。同时,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组织交流座谈,分享经验方法,探讨业务“堵点”,解决共性问题,提升干部队伍的纪法素养和业务能力,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沙坡头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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