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探索建立同级监督机制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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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津市纪委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中15家部门存在整改进度缓慢、措施不细等问题,对具体分管以上部门的6位市级领导分别下发了书面《提醒函》。这是河津市纪委首次采取提醒督办方法开展同级监督的一次工作举措。
同级监督历来是党内监督的难题,实践中普遍存在无法监督、无力监督的现象,为解决这一难题,河津市纪委持续在强化同级监督方面进行探索,出台了《河津市委关于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委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并于3月中旬在全市正式施行。
该《实施办法》明确了监督对象,主要对同级党委及其委员、候补委员进行监督,重点是同级党委常委会及其委员;突出了重点监督内容,从主体责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任用、从严管党治党、作风建设等五方面25条内容厘清权责界限,为开展同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明晰了十种监督方式方法,分别为提醒督办、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组织述责述廉评议、情况通报、廉洁意见回复、纪律建议、约谈谈话、情况上报、问题线索上报、完善廉政档案等,增强了同级监督的可操作性。
“此次探索建立同级监督机制,就是定下条条框框,让我们开展同级监督有重点、有方法,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真正把监督的权威树起来。下一步,我们将对《实施办法》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优化,同时对相关纪检监察机构同级监督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真正把同级监督工作抓常、抓细、抓长,给身边的领导干部‘最好的关爱’。”河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孟力表示。(河津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xdi.gov.cn/gzdt/2021040823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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