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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日至6月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宁波市海曙区委(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党工委)开展了巡视。2023年7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宁波市海曙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海曙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有力的措施、严谨细致的作风切实抓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区委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工作举措,确保巡视整改认识到位、行动到位。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带头组织推进。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类别38个具体问题,制定141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区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等,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三是突出真改实效、抓好整改落实。准确把握巡视整改要求,区委常委会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定期专题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巡视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季复盘”,强化跟踪问效果,确保问题闭环整改。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27人(党内警告13人,严重警告8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4人);政务处分14人(警告9人,记过1人,记大过1人,开除3人);诫勉10人,教育提醒23人;建立完善制度66项;清退款项35.5万元。

  一、关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区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结合主题教育读书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心得感悟交流研讨。修订出台《海曙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试行)》。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完成理论学习情况自查整改。区财政局完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清单,开展“重温、重梳、重走”主题活动等。集士港镇组织专题轮训,开展“书记上党课”,推动党员干部学全学深学实。

  (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波历史文化方面的要求。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优势,加快都市文博区建设,完成《海曙区都市文博区文化发展规划》,焕新秀水街等历史文化街面貌,推进罗城全面复兴。提升文化产业能级,出台《海曙区加快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2023年新增规限上文化企业19家,招引重点文化企业19家,兑现扶持奖励资金560.26万元,实现规上文化产业增加值25.9亿元,同比增长15%,高于全年GDP增速9.2个百分点。擦亮天一读书节、海曙讲堂等全民阅读品牌,举办各类文博、研学和展演活动80余场,提升老百姓对“天一阁”藏书品牌的获得感。

  (三)忠诚践行“八八战略”,有效发挥区域优势。大力推进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宁波机场新开通“第五航权”航线3条。印发《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全区跨境电商新模式出口111.7亿元,同比增长100.9%,规模排名全市第一。GTC项目完成一期土地征收工作。迭代升级三江口消费地标,完成天一广场部分区域改造升级,2023年引进国际知名品牌13个,首店、旗舰店、独有店213家。鼓楼成功入选省级特色街区创建试点,月湖盛园、南站里、乐1844、樱花里确定为市“精特亮”特色街区创建项目,汽车特色街区可用经营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举办各类外摆活动54场,获市政府领导批示作为全市样板。郎官社区、21码头入选市商务局创建名单。

  (四)突出“两个维护”,严守政治规矩。区委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区各单位结合警示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化解。印发《关于深化“三交底”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23名新任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三交底”廉政谈话,确保“关键少数”廉洁自律。组织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专项整治,对重点人员加强跟踪关注。

  二、关于“推进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海曙区强力推进创新深化高质量建设创新型卓越城区实施意见》《海曙区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行动方案》。开展规上企业研发攻坚,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2023年新增有研发活动企业101家。营造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构建“孵化+加速+成长”企业培育体系,新孵化、入驻科创企业81家,新引进青年人才3039名,翠柏里创新街区入选省级城市更新试点片区和首批浙江省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持续打造“平台+APPS”模式数字化产业生态,宁波工厂操作系统公共赋能中心成功创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体验中心。

  (二)全力破解土地要素制约。制定《海曙区存量土地盘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序推进存量土地消化,2023年度消化2223.63亩。优化土地资源整合,确定千亩产业园规划范围,加快推进深化实施,成立产业用地招商投资工作专班,建立统筹高效工作机制。

  (三)补齐开放提升短板。出台《海曙区关于进一步强化优商招商工作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文件,开展“比招商拼贡献、加速产业大焕新”行动,2023年引进协议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97个,同比增长44.8%;新引进新上规企业达55家,同比增长34.1%。建立招商项目用地需求库,为10个项目匹配产业用地324亩。甬水桥产业基金注册落地。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建立越南、柬埔寨海外联络站,全区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际投资金额6437.3万美元,较2022年增长991%。

  三、关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农村产业扶持。出台《海曙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文件,创建规范化农旅融合示范点项目3家,打造多彩农业美丽田园2家,新发展林下种植面积125亩。横街镇两山公司吸纳8个经济薄弱村入股,章水镇完成共富直播间建设和亲水湾研学营地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基地打造,龙观乡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推动农民持续增收。组织开展渔业社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古林镇渔业社承接河道保洁、巡逻等工作,打造“舟游古林”水上共富旅线。

  (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出台《宁波市海曙区乡镇水厂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开工建设3个乡镇给水主干管网及支管设施工程,完成3座乡镇水厂标准化创建工作。区第二医院、第三医院通过浙江省二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填补农村地区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空白。新增乡镇片区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140张,完成集士港镇敬老院和鄞江镇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养老机构入住率提升至49.01%。

  (三)强化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完成6万余家小微企业梳理分类,其中制造业小微企业11831家。组织开展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小微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发现整改问题1295个,立案处罚21家次,规范提升1290家,关停腾退和改造提升高耗低效企业55家。完成藕池、水家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加大治水力度,2023年累计完成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投资6.56亿元,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媒体曝光问题“回头看”和“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行动,新排查发现并整改完成涉水、气、固废问题4个。

  (四)维护群众利益。梳理调剂514套房源供联升村应急安置并完成分房。加快项目前期推进,建设地块已拆迁清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C地块立项。横街镇新启用横街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含老年食堂),新建三个村级老年食堂并投入运营,实现老年食堂助餐服务全覆盖。新建3A标准的公益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

  四、关于“除险保安基础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出台《海曙区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编制《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手册》《镇(乡)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手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业务培训,完成工业厂房消防隐患、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排查工作。开展海曙区“一厂多租”企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全区“一厂多租”企业数据库,完成2000余条隐患整改工作。狠抓“三改一拆”,完成存量违建分类处置208处。

  (二)防范洪涝灾害。修订《宁波市海曙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完成海曙区防台减灾智治场景迭代升级。后湖岗等7座山塘完成整治,里湖等3座水库预泄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双杨河等河道清淤12万方,小流域堤防整治2公里,城区孝闻泵站开工建设,黄家河泵站完工。溪下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鄞江堤防整治工程、行春碶泵站工程完成建设,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先行段)开工。

  五、关于“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一把手”监督。下发《中共海曙区委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共海曙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五张责任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区委主要领导同单位“一把手”的任职谈话、日常谈话和监督谈话工作,定期开展“一把手”履职情况书面报告。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督促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开展区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调研分析,深化政治画像。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述责评议,强化责任传导。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区综合执法局党委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定期廉情谈话等三项制度。建立清廉建设先进典型上报联审机制,扎实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出台《2023年海曙区清廉学校示范校评选标准》,对清廉学校开展“回头看”,指导学校完善内控制度和廉政风险闭环防控机制。

  (三)净化修复政治生态。下发《关于集中开展教育及学习活动的通知》,编制《“一把手”典型案例知与警》《财务管理岗之清廉十问》,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贪婪与侥幸》,常态长效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实施“会前讲廉十分钟”,常态规范推动党章党纪党规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教育。持续擦亮“曙色廉韵”廉洁文化品牌,梳理10条廉洁文化主题精品线,拍摄“青年纪检人带你走廉线”短视频,放大廉洁文化浸润作用。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建设自查自评、定期评估,全面掌握区域政治生态“活情况”。

  六、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区纪委政治监督指导协调作用。制定政治监督项目督前“一本帐”操作办法,优化整合政治监督项目,2023年度区级及以上监督项目数较2022年同比减少30%以上。升级六项政治监督保障机制,有效发挥“一报一表四清单”作用,加强监督过程管理。召开片区协作会议,组织干部实训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联系指导,提升精准开展政治监督水平。

  (二)提升派驻纪检组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加大自办案件查办力度,全区11家派驻纪检监察组均已实现自办案件“破零”,共查办自办案件29件,超2022年全年。举办“海纪讲堂”和海纪擂台比武,组织派驻机构干部参加一线接访和留置办案等工作,提升实战能力。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加大数字赋能派驻监督力度,推进“纪巡审”贯通协同,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升办案质效。

  (三)有效发挥基层纪检组织作用。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将镇(乡)街道纪(工)委纳入常态化调研督查范围,对基层第一种形态件进行提级会商,提高核查处置质量。优化片区协作机制,建立“办案工作专班”,强化“室组地”联动。出台《海曙区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五位一体”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履职月报机制。

  七、关于“防范廉洁风险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查工程管理环节廉政风险。系统梳理分析全区2019年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超概情况,针对高桥文体中心项目超概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进行处置。制定《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组织招标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开展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专项整治,督促存在问题的8个项目业主整改到位。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版,明确自来水管道工程等交易管理。

  (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出台《宁波市海曙区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方案》(包含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梳理汇总干部存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经商办企业或担任企业高级职务的情况,持续更新干部数据库,加强日常跟踪了解和清单化管理,强化组织、统战、纪委等部门信息共享。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政治监督,省委巡视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2件,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4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加强村社“一肩挑”人员监督,严格落实“五议两公开”、村(社)党组织书记区委备案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完成村(社)换届“回头看”,建立村(社)主职干部后备人才库。开展村社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省委巡视以来,查处相关腐败和作风问题14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人。充分发挥基层公权力全程在线审批应用作用,做实农村审计监督,切实防范廉洁风险。

  八、关于“‘四风’问题特别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纠治“四风”问题。组织中秋、国庆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干部立体监督系统建设。省委巡视以来查处“四风”问题31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2人。加强警示通报,发挥典型案例教育震慑作用。

  (二)坚决纠治享乐主义。针对变现发补助问题,区教育局出台《海曙区教育系统捐赠教育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组织捐赠教育基金使用情况集中检查,规范教育基金使用。江厦街道、区卫生健康局开展问题剖析和核查整改,清退补贴355071.1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九、关于“区委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区委议事规则。迅速落实问题整改,完成未报区委常委会审议项目的结算、决算审计。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区委常委会议事范围的意见》,严格落实区委常委会议事程序,定期对应议事项追踪监督,强化投资项目监管,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形成闭环。

  (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针对巡视指出的岭墩建筑渣土消纳场项目,经区委常委会审议,明确暂不实施,并完成项目审计、合同终止协议签订及重新结算等工作。同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要加强调查研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充分论证评估。

  十、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干部队伍任期制管理。安排37名区管年轻干部进行多岗位历练。加强中层干部多岗位锻炼,定期开展干部任期情况梳理,对不满服务期限的调动申请坚决不予审批,提升乡镇干部队伍稳定性。

  (二)严格干部选任考评把关。对2019年以来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年度考核评定工作进行“回头看”,个别干部考核评定确实存在考虑不够慎重全面的情况,明确对受处理处分干部评优评先严格审查。

  十一、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先后出台《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和《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规范党建工作研究部署等工作机制。成立区全媒体中心党组,配齐5家单位党组成员和17家机关党委(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开展规范党建岗位管理专项检查,发现整改问题6个。

  (二)全力抓好基层党建。完善“锋领e家”智慧党建系统功能,实现与“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应用功能互补。开展全区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专项督查,压实机关党建责任。开展全区两新组织“双覆盖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新组建两新党组织43家,新发展两新党员120名。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全覆盖专项行动,新组建物业企业党组织10家,覆盖率提升至52.4%。进行“五最”党建中期评估,做好常态长效整改提升。

  (三)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下发《海曙区党员谈心谈话工作指引》,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深入推进“联百村千岗,解百难千忧”活动,组织机关单位全覆盖结对全区村(社)、联系60余个项目。丽园4S商圈党总支成立党员调解志愿服务队,广安里小区新组建小区业委会功能性党支部,扎实推进矛盾纠纷问题调处。

  十二、关于“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快党校项目建设。区委按照“项目为党校服务、资源为党校所用”理念,全力推进党校项目建设,已完成幕墙工程总量的95%、装修工程总量的40%、机电安装工程总量的40%,完成党校智能化信息化应用系统软件采购方案,完善党性主题教室、马恩雕塑、心理拓展训练项目建设、智能化信息化工程建设等方案,优化项目地块周界管控方案。

  (二)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强化年轻干部配备。区委督促组织部门加大年轻干部配备力度,2023年新提拔35岁及以下区管副职11名,其中乡镇领导班子成员6名。加大年轻干部储备,已配备“90后”中层正职31人,中层副职45人。开展新录用公务员青蓝工程成长帮带制,目前结对42人。

  十三、关于“以改促治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3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行复盘剖析并开展“回头看”,完善《月湖街道小额基建工程审批建设流程暂行规定》《月湖街道制度汇编》。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工作,废止17个,保留23个,修改9个,失效1个。先后出台《海曙区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12个文件,完善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

  下步,海曙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全区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区委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边整边犯、反弹回潮,对需要常态整改、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二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强化举一反三,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完善制度,从根源上、本质上解决问题,切实消除产生问题的土壤。对已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标本兼治。三是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严明纪律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四是进一步推进区域发展。推动巡视整改与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发力,围绕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市委“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目标,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深入开展“三比三拼三焕新”行动,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574-89297727;邮政邮箱: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15000;电子邮箱:nbhsxcb@163.com。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

  2024年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02/t20240222_217127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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