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深入督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专项治理工作,近日,固原市专治办下发《关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并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自查工作开展督查。
固原市专治办督查小组深入各县区、市直各成员单位,就专项治理工作中重点督查内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市直26个成员单位均能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按时上报自查自纠梳理问题,及时建立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固原市水利局等部门(单位)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自查,通过“一项目一报告”模式,详细了解梳理每一个细小的问题,亲自审核把关,对自查情况及时督导,为下一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基础。固原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印发《2017年-2018年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固原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关于印发<固原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2020年7月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线上运行,2021年1月实现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资产系统对接,不断提高信息化程度,促进财政一体化发展。
督查组详细了解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现场指导解答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按时间节点完成下一步工作安排,并收集整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落细。(固原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4/t20210408_293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