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多举措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永宁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落实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日常监督、精准问责、澄清正名“组合联动”,凝聚起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做实日常监督,打好提醒“预防针”。充分发挥教育引导、约束和激励作用,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增强纪法意识。先后印发《县管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办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党内谈话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对在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案件查办等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充分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推动“小病”快治、小错即纠。
精准规范问责,念好防错“紧箍咒”。把约束与激励有机统一,既坚持严的基调,从严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又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坚持“权责一致、错责相当”,综合判断事实依据、法规依据,紧盯“关键少数”,准确区分不同责任,坚决防止问下不问上、问责泛化简单化等情况。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今年以来,对34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执纪办案的综合效果。
做实澄清正名,用好队伍“稳定器”。积极探索失实举报澄清正名有效机制,运用会议、通报等多种方式为多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他们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干劲更足、步子更稳。通过“风清永宁”微信公众号加强正反两个方面政策规定的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利。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强组织关怀“叠加效应”,保护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永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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