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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用好“第一种形态”做细做实经常性监督

时间:2019-11-13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 作者:佚名 0

  “感谢组织的提醒教育,指出了我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我来说是一种鞭策和警示。今后我一定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近日,灵武市一名党员干部由于工作作风问题,受到灵武市纪委监委诫勉处理后作出的深刻检讨。

  灵武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用好“第一种形态”做细做实日常监督,防止小过变大错,筑牢廉洁从政“第一道防线”。截至10月,灵武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76人次。

  在运用“第一种形态”过程中,灵武市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和预防为主、教育为主,将“第一种形态”列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工作范畴,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的纪律作风顽疾,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厘清问题,找出“病因”,并有针对性地下发建议书11份,跟踪问效整改落实,防止“小病”变成“顽疾”。

  为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灵武市纪委监委认真做好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围绕如何疏通被处理人员的思想堵点,根据其思想认识、工作表现等研究制定回访教育工作方案,通过适时开展回访,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干劲,达到警示震慑和关怀爱护双重效应。截至目前,灵武市纪委监委共开展回访教育20余人次。

  “我们将在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持续用力,做实做细预防教育工作,把廉政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帮助党员干部纠偏止错、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让监督执纪更有温度。”灵武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灵武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410/t20241024_936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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