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强化巡察制度建设 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利通区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巡察工作、提高巡察质效的重要抓手,制定26项制度,不断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制度建设,落实一体推进。制订《巡察工作办法》《巡察工作规程(试行)》和《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明确巡察工作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方针、范围和内容等。此外,分别制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职责,确保工作一体推进,规范有序开展。自专职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全区共启动11轮巡察,覆盖乡镇、部门(单位)51个、延伸巡察137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常规巡察和延伸巡察覆盖率达100%。
规范程序流程,坚持依规依纪。完善《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巡察移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理办法》,及时更新完善各项制度,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到巡察工作始终,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规定写入巡察报告的问题必须有具体人、具体事例支撑,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和检验。制订《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组务会》《巡察工作“后评估”办法》等,严格巡察组内部管理,增强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保密意识,以“零容忍”态度严防“灯下黑”。截至目前巡察发现问题686个,延伸村级党组织发现问题864个,边巡边改问题349个。
加强线索研判,提高办理时效。制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中期汇报办法》《区委书记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情况报备制度》,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情况汇报和上一轮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集中研判、精准“把脉”,全面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和办理速度。截至目前,移交问题线索97件,党纪政务处分21人,收缴清退违纪违规资金8.018万元。
形成监督合力,助推整改落实。制定《巡察工作协作配合规程》,强化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2021年3月纪委监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部门)22个,形成专题报告1份,发现解决问题42个。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实施办法》等,明确各单位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的职责,以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取得实效。截至十一轮巡察,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652个巡察反馈问题,推动村(社区)解决821个巡察反馈问题,挽回经济损失71.1万元。(利通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5/t20210508_382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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