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区:打通壁垒 完善巡察协调协作机制
“我们在研究年度审计计划安排时,已经与区委巡察办沟通,将区委巡察年度安排进行统筹考虑。我们还会在巡审联动上加强配合,提升审计、巡察双质效。”
“组织部今后会定期将新提拔的党员科级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名单抄送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办可根据需要提出拟抽调锻炼干部名单。经区委研究同意后,由区委组织部办理抽调手续,逐步让新提任干部或拟提拔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常态化。”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委召开巡察工作座谈会,区委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财政、审计、公检法司等18家单位负责同志,就完善巡察协调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进行沟通交流。
为发挥巡察监督制度优势和纽带作用,黄山区不断建立完善区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协调机制,明确人员抽调、巡前情况通报、巡中商请人员技术支持、巡后成果运用以及日常联络配合等工作要求,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建立巡察与职能部门协作机制,实现力量共用、信息共享、使监督发现问题更精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说。据统计,六届区委巡察以来,共向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发送《征求意见函》100余,收集材料2000余份(件),相关部门提供问题线索26条,占全部问题线索29.5%。
黄山区还在巡察成果运用上不断加强与其他监督的协作配合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领域性、行业性和带有共性的问题,通过巡察报告意见建议或区委书记专题会决办事项等形式,移送相关职能部门统筹研究、推动解决。如对工程项目审计、账务往来清理、环境污染、招标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交办到审计局、财政局、住建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财务“双清”、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危房改造资金专项检查、惠农补贴专项治理等。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105/t20210511_68053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