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让处于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
“正是组织的关心提醒,让我及时纠正错误,重回工作正轨,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严格依规依法办事。”日前,天水市清水县纪委监委对一名违规评定低保用于支付相关人员工资的村干部提醒谈话,针对该村低保评定不规范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及时整改完善。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在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关口前移,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谈话提醒、约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和责令作出检查等方式,及时纠正偏差,帮助一些处于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目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99人次,占“四种形态”的78%,第二种形态处理18人次,占14.2%。
县纪委监委注重纪法衔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惠农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对严重违纪违法的“极少数”坚决查处,让“不敢”始终成为党员干部心中的最后防线。截至目前,移送司法机关3人,运用第三种形态2人次,占“四种形态”的1.6%,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6.3%。
同时,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受处理的干部及时跟踪回访、关怀疏导帮助,对谈话函询后采信了结的,及时发函反馈被函询人,帮助其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对反映失实的信访问题及时了结函告,共发出了结告知函18份。
“下一步,我们将把容错纠错与执纪问责紧密结合,切实做到分类处置、精准施治,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 马杰军 编辑 张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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