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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取的21万饮水费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3

  “这个学期的费用都是通过‘赣服通’缴的,用的是电子发票。”5月31日,江西省兴国县方太乡井下村脱贫户谢某拿着手机,给前来“回头看”的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黄志看,“收的钱不再是一笔糊涂账。”

  半年多前,第二巡察组进驻该县某中学开展常规巡察时,从学校提供的学生学籍信息表中随机抽了5个脱贫户家庭进行走访,第一站就来到谢某家中。当问起给孩子交了多少学费时,谢某挠起了后脑勺。

  “我可真说不清楚,孩子说要交多少我就交多少。”谢某不好意思地说,“而且这些钱不是一次交清,好多是用微信转给班主任的。记得有个25块的饮水费。”

  学校竟然还要收“饮水费”?当巡察组干部想继续问下去时,谢某感觉自己失言了,马上下了“逐客令”:“你们别再问我了,我什么都不知道。”

  接下来的走访情况几乎一样,可以确定的是,这个学校普遍存在班主任用私人微信收取学杂费的现象,而且学生基本上都交了每学期25元的饮水费。据巡察组了解,该校的饮水系统是2016年由政府投资建设,供学生免费使用的。这“饮水费”从何而来?

  巡察组找到了谢某儿子的班主任赵某。

  “每年开学时,学生家长交的部分学杂费,由我们班主任代收,再统一交到财务。”面对巡察组“以个人微信收取学杂费”的疑问,赵某回答。

  “你用微信收取的一般是哪些费用?”

  “主要就是饮水费。”

  谈话结束后,巡察组的干部发现,该校老师不仅对用私人微信收费习以为常,而且对学生缴纳饮水费丝毫不以为怪。巡察组抓住收费这条主线,将该校近年来的收费情况进行了详细摸排。发现自2019年9月至2020年底,该校向学生违规收取的饮水费达到21万元。巡察结束后,该线索被移交给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这套饮水系统,本来确实是政府建给学生免费喝水的。”学校校长钟某对办案人员说,“然而,系统的运营需要成本,此前由第三方管理时,每学期都向学生收取25元的饮水费。2019年下半年改由学校管理后,饮水费由班主任代收后上交学校财务。”

  “收费是否召开了听证会,向县教科体局、发改委报批了吗?”

  “……”钟某哑然。

  据调查,第三方管理者向学生违规收取饮水费时,不仅可覆盖系统的运营成本,还能获得高额利润。学校明知这一点,但在收回管理权限后,仍照葫芦画瓢,继续向学生收取饮水费,从中获取利益,增加学生家长负担。调查人员同时了解到,这两年收取的21万元饮水费,已全部用于饮水系统的电费、维护及学校其他开支,没有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情况。

  据此,县纪委监委责令校长钟某、原校长李某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分管总务处工作的副校长谢某、总务处主任陈某、资助中心主任王某诫勉谈话的处理,向县教科体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立刻向家长退还费用。县委主要领导对县教科体局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该学校党委书记进行约谈,要求对学校存在的无依据收费问题举一反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通讯员曾华余小平)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06/02/0300870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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