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治标与治本同向发力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栾川县纪委监委在一体推进“三不”上做文章,既在“治标”上持续发力,更在“治本”上谋篇布局,通过“三链”贯通、“三管”协同、“三法”并治,做深做实以案促改工作,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将“促和改”的经验转化为“治未病、净生态”的良药,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链”贯通联动,强化“不敢”的整体效应
贯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建立“责任链”。围绕压力传导,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把推进以案促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县委书记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县委常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以案促改“31524”工作法,明确三项原则,细化五个环节、建立四项机制,精心绘就“流程图”和“施工图”。
贯通审查调查与以案促改,建立“协作链”。强化内部协作,将审查调查与以案促改贯通融合,信息互通、沟通协调、有效衔接、压实责任。加强上下联动,对典型案件、系统性腐败案件,实行县乡协调联动开展。加强横向联动,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实行以案促改“五方会诊”,增强问题整改的针对性和制度建设的实效性。
贯通短期成效和长期质效,建立“生态链”。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针对个性问题要求立行立改,针对共性问题,着力查找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成因,坚持“上改一级建制度”,从面上解决问题,立足长远解决问题。
“三管”协同推进,扎紧“不能”的制度笼子
以案促改,“改”是目标。栾川县坚持在“改”上发力,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上下功夫,通过管住权、管住事和管住人,确保以案促改“改”彻底、“促”到位。
管住权、改制度。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制发《以案促改制度建设建议书》,要求案发单位在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堵住制度漏洞,从制度上、根源上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管住事、改管理。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环节,事前注重抓教育,事中注重抓惩治,事后注重抓整改。
管住人、改思想。要求案发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杜绝“过关思想”和“形式过关”,必须从责任和思想上认真整改,做到“四摆四谈”,确保每起案例都能触及心灵,形成震慑,充分发挥出警示教育的最大效果。
“三法”标本兼治,涵养“不想”的政治生态
廉政九法“治未病”。栾川县纪委监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出“以德养廉、纪法保廉、监督束廉、民主促廉、严惩护廉、教育倡廉、勤俭守廉、典型导廉、家风助廉”的“廉政九法”的监督模式,做到“关口前移”,下足日常管理和监督功夫,全方位、立体化开展“治未病”工作。
靶向疗法“找病灶”。该县纪委监委发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作用,建立“三书四谈”工作机制,开展靶向监督。同时,既严厉打击诬告陷害,又做好澄清保护,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综合施法“治病根”。该县纪委监委注重从加强政治建设这个根本上深化标本兼治,出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以及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实施细则,建立以案促工作“逢案必改、因案制宜和全域整改”工作原则,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严管与厚爱干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净化政治生态的有效途径,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是否对党忠诚、真心悔过认错的一次特殊考验,站在政治监督高度,推动除病根净生态。(左朝阳)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lzwh/lljc/articlee8efbc5aa9874993a0b06f7668f690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