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文化园地 >正文

福建三明法院为39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作者:谢廷荣 张帆 13
20201201090430273

  日前,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受理李某花、王某等39人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李某花、王某等39名购房者于2017年购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商品房,约定于2017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其后,开发商迟迟未能交付相关房屋,39名购房者遂于2019年向三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放商支付违约金。案件判决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迟迟未能履行付款义务,39名购房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法律规定与公司信誉等角度向其释法明理,在法院干警的不断努力下,该公司同意拿出3套房产交由法院进行司法拍卖,共拍得金额1150702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11月30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组织39名申请执行人到院发放案款。在每位申请人逐一签字确认后,案款于当日转入申请人指定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调研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调研网 j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