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多方联动机制推进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近年来,中卫市积极探索实践,从巡前信息互通、巡中协作互动、巡后监督互补三方面探索建立多方联动机制,着力推进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察监督格局。
巡前信息互通找“痛点”。在对象共商方面,着眼于巡察全覆盖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统筹谋划、有序推进,重点根据中央和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情况等确定被巡察对象,及时跟进开展监督。在力量共用方面,制定《中卫市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制度》《中卫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巡察人才库”,每轮巡察前,综合考虑专业特长、年龄结构等因素,会同市委组织部提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抽调人员名单。在信息共享方面,每轮巡察启动前,向组织、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征求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情况;巡察动员部署后,协调有关部门召开巡前通报会,及时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四届市委巡察以来,通过各种形式征求被巡察党组织情况反映1800余条。
巡中协作互动疏“堵点”。在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上,制定《中卫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重要情况、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及时与市纪委监委有关室共同分析、研判、定性,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上,每轮巡察中,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同步组织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及时互通情况,共同印证问题。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上,充分运用审计成果,优先对当年审计过的单位开展巡察,将审计报告作为巡察的重要依据;对正在审计的单位,商请审计部门介绍情况及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增强发现问题的深度和精准度。四届市委巡察以来,审计部门向巡察组提供审计报告69份,对5个单位党组织巡审同步开展监督,通过审计提供信息发现问题17个。
巡后监督互补破“难点”。在压实主体责任方面,制定《关于加强巡察整改的意见》《中卫市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等制度,构建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等部门联动促整改的工作格局,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会制度,持续传导压力。在做实整改监督方面,整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人员力量,组成联合督查组,对20个市直部门(单位)、2个市属企业和海兴开发区开展“回访督查”,并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成效进行评估。四届市委前9轮巡察反馈的1027个问题,整改完成936个,整改完成率为91%,推动被巡察单位修订完善制度规则479项。在抓实共性问题整改方面,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中卫市纪委监委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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