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四项举措”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全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隆德县采取四项举措,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明工作纪律,对2017年至2020年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应查尽查,确保全面排查不漏项、存在问题不放过。截至目前,共自查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447个,其中工程建设项目241个,政府采购项目206个。
重点开展监督检查。由县专治办牵头联合发改、财政、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围绕治理内容和任务分工,对各乡(镇)、部门(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分层次开展监督检查,将督查督导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对工作推进中的疑难问题跟进分析、协调解决,形成“紧盯任务—跟踪督办—落实问效”督查督办链条,督促各责任单位对照任务落实责任,目前,已开展4轮监督检查。
紧盯问题进行整改。将健全完善制度与突出问题整改一体推进,从问题入手查找管理漏洞,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健全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等制度机制,发挥制度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管理和程序的规范作用,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切实加快案件查处。县公安局、行业主管和行业监督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核查力度,坚决做到问题查清、处罚到位,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县纪委监委紧盯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做到深挖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以强有力的震慑推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风气全面好转。目前市专治办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4件,移送问题线索3件,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线索2件。(隆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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