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四个三”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今年以来,翼城县纪委监委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主题,围绕基层建设“四个提升工程”要求,结合翼城县实际,通过建立“三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完善“三个场所”,锻造“三员队伍”,加强“三个规范”,全面促进基层基础建设、队伍素质、工作效能、案件质量提升,不断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建设“三个协作区”,整合优化资源。按照地域相邻、方便工作的原则,将9个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整合为3个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组,统筹工作力量,在协作范围内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及专项督查工作等。同时,制定了《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办法(试行)》,编写了《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办案工作制度汇编》和《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案件监督管理业务参考模板(试行)》,明确了协作区领导组和各协作区工作组的职能职责,细化了各协作区监督执纪执法工程程序,全流程规范监督检查、信访检举控告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各关键环节,做到业务精准,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健全规范“三个场所”,提升基础设施。在乡镇纪委原有办公条件基础上,通过设立独立的乡镇纪委办公室,做到办公设备一应俱全,规章制度合理有序,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完善信访场所建设。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设置信访接待室,公开受理信访举报的地址、电话、网站等信息,规范接访流程。同时,加强对乡镇纪检干事的培训指导,熟练操作信访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提高信访接待信息化水平。推进谈话场所建设。每个乡镇配备4万元经费,建立健全乡镇专门谈话函询室,初核谈话室,配齐录音录像监控设备,并组织专人定期开展消防、医疗应急演练,加强安全检查,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坚持安全文明办案。努力做到“统一挂牌有标识,独立办公有条件,群众来访有场所,谈话安全有保障”,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设施保障。
三是着力锻造“三员队伍”,强化基层监督。将基层监督队伍建设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的有力抓手,结合全县乡镇及行政村改革,对9个乡镇151个行政村的乡镇纪委专职人员、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整合、考核和完善,进一步优化基层监督“三员队伍”人员配置,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利用“以案代训”“以案说纪”“以案释疑”等方式,剖析典型案例、探讨疑难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提升“三员”履职能力。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侵害群众利益、基层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扶贫领域腐败、集体‘三资’管理、村霸涉黑涉恶”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三员队伍”的监督重点和职责,对农村两委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近距离、多角度、全过程监督。同时,通过健全完善“三员队伍”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实行工作周汇报和月总结制度,充分发挥监督“前哨”和“探头”作用,着力构建县乡村“点、线、面”监督工作格局,为基层组织更好服务村民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四是切实加强“三个规范”,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学习培训。印发《翼城县纪委监委2021年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围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中实用的公文写作、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相关业务知识开展新任乡镇纪检监察专职干部培训,切实增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和《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模拟案卷》相关要求,全流程规范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翼城县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机制,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流程,统一行为规范、工作职责、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等模块,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形成一整套规范有序、高效有力、运转顺畅的长效机制。(临汾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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