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确保执纪审查工作高质量
在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上,省委书记王国生同志强调,推进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正视问题的清醒、解决问题的自觉,严字当头不松劲、正风肃纪反腐不停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做好执纪审查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改进方式方法,精准运用措施,确保执纪审查工作高质量。
注重深度融合,切实更新转变执纪审查工作理念。纪检监察机制改革以来,普遍存在认识上偏差、重执法轻执纪、能力素质有短板等问题,迫切需要把思想融合、人员融合、工作融合作为重点,通过组织学习、谈心交流、结对帮扶、教育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快人员思想转变和执纪审查能力素质提升。实践中,要努力做到“五个转变”,即职能定位要由单纯强调执纪执法机关向政治机关上转变,执纪办案指导思想要由经营案件、追求办大案要案向精确妥善运用“四种形态”上转变,办案方式方法上要由撬开嘴、取证据向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促使悔错悔罪、主动配合组织调查上转变,办案效能上要从深挖细查向快查快结上转变,案件效果要从单纯强调法纪效果向强调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统一上转变,自觉从传统办案思维模式跳出来,切实做到理念不滞后、措施不跑偏。
注重拓展延伸,切实提升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成效。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更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执法者,更是政治工作者。在新形势下做好审查调查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正确处理审查调查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关系,运用好思想政治工作这个重要法宝。工作实践中,执纪办案还大量存在单纯强调法纪效果、突出惩戒的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属性、内涵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或者仅侧重于主要涉案对象,发挥案件的综合效果和社会效果不够充分、不够到位。工作实践要求必须提升认识,主动践行政治机关要求,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思想政治工作要强化“四个延伸”,即向庭审延伸,避免当庭翻供、大闹法庭甚至诬陷诬告等情况的发生,切实提升案件政治效果;向家属延伸,要及时通报案情、忏悔书等情况,使调查对象家属认清事实,充分认识到审查调查对象违纪违法的根源,充分认识到组织教育挽救以及宽大处理的政策,使其家属真正吸取教训、感恩组织;向证人延伸,一方面要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但做好区别对待,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增强政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综合功效,另一方面要切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充分保证和维护好证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过度调查、违规办案;向社会延伸,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力求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查处一人、教育众人的社会效果。如我省查处的驻马店党工委原书记李某某案件,当庭认罪悔罪,其他涉案人对组织感恩戴德,案件教育人、转化人的政治要求得到很好落实。
注重快速反应,切实提升主动投案案件办理水平。随着中央反腐持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主动说明情况或主动投案,或投案后部分自首或不自首企图蒙混过关的情况时有发生。面对全新突发情况,尤其是投案前对投案人情况一无所知的案件,核查之初容易显得忙乱,不知从何入手。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式,要转变观念,积极适应新情况、新变化,谋划在前、避免忙乱,同时分工不分家,集中工作力量,快速制定谈话方案、工作方案和核查方案,委领导全程跟踪精准指导,调查组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方案,以变应变,高质量完成案件执纪审查工作。要积极探索特点规律,深化对主动投案或自首等特殊案件办理的规律认识,缩短适应期,切实提高特殊案件的办理水平。
注重总结提升,切实把握新阶段执纪审查工作规律。站位要“高”,要树立案件大局观,执纪审查工作切实放到“两个维护”,从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政治基础上的高度把握,切忌单纯就案说案、单纯办案。认识要“清”,保持清醒头脑,主动查摆问题和不足,强化“查摆问题是态度、发现问题是能力、解决问题是水平”的意识。总结要“深”,善于总结提升,结合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仅总结成绩,更要查找办案中失误、走过的弯路甚至是出现的错误,把握工作规律,做到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提升。能力要“强”,深刻认识执纪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是确保执纪审查工作高质量的第一要求,强化能力素质提升,努力做到“四能”,即站起能说、坐下能写、问策能对、交事能办;“四会”,即会谈话、会制作谈话笔录、会撰写调查报告、会做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提高综合业务能力,真正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河南省纪委监委 赵德华 张东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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