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零容忍”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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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宣布对你作出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近日,张掖市民乐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向一名因酒驾问题被立案的党员宣布处分决定。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将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纳入全县“两清理两整治”专项行动,一体推进、集中整治,以零容忍态度亮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
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公安机关对查获的涉及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后,依纪依法快速精准处理。
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县法院全面清查2019年以来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受到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和刑事处罚情况,对11件涉嫌酒驾醉驾问题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县公安局党组提出追责建议并跟踪落实。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该县公安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及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10件,县纪委监委印发通报2期10起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切实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供稿 尚飞 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2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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