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纪委监委出台意见 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坚强保障
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上海和浦东新区新的重大任务、历史使命、战略机遇。近日,上海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监督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服务保障引领区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监督意见》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推进国家战略的政治自觉和历史担当,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浦东新区改革开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决策部署和《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市《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把牢政治方向、坚守职责定位、加强监督保障、激励担当作为,在新起点上坚定推动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
《监督意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引领区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引领区建设规律特点和实际需求,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抓好八项重点工作:
聚焦“两个维护”,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透彻领会中央《意见》精神实质,牢牢把握市《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全面部署、全力推动,切实在推动引领区建设重大任务中始终同党中央保持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突出监督重点,推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试点早落地、早实施、早见效。
聚焦涉及部门多、改革难度大、影响范围广的重点难点项目,列出重点监督事项清单,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员,做到中央《意见》和市《行动方案》部署到哪里,引领区建设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一贯到底。
创新监督方式,保障引领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对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大数据平台,结合长三角纪检监察工作协作机制,探索监督事项“红黄绿灯”警示管理机制等方式方法,用科技为监督赋能。抓好日常监督、开展专项监督,推动把落实引领区建设的工作情况列为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综合提升监督效能。
弘扬清风正气,营造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推动党中央和市委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运用好线上线下双渠道,宣传好敢闯敢试、创新创造的生动事例和先进模范,形成既奋发有为又风清气正的生动局面和良好氛围。
主动减负增能,持续为引领区建设敢闯敢试、先行先试提供有力支撑。
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让干部心无旁骛扑下身子谋发展、沉下心来抓落实。紧盯引领区建设中的堵点难点痛点,督促推动相关部门单位跨前一步主动作为,服务浦东需求、共解浦东难题,持续推动浦东在引领区建设中敢为先锋、勇当标杆。
强化执纪问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为引领区建设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聚焦引领区建设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及环节,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推进不够有力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深入研究引领区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和腐败问题,做好以案促改、以案示警。
敢于容错免责,全力激励干部敢担当、勇负责、善创新。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格区分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出错,旗帜鲜明为勇于担当、敢闯敢试、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同时,坚决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作风“减压”。
维护群众利益,积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推动打造现代城市治理的示范样板。
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推动构建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治理体系。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微腐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监督意见》还就如何保障引领区建设政治监督提出了三方面具体措施,着力构建组织有力、责任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浦东新区纪委监委在引领区建设政治监督中的职责分工,形成紧密协作、一抓到底的组织体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重点监督事项确定、监督工作跟踪推进、工作例会和情况专报以及容错免责落实四项工作机制,将监督工作中的各环节流程具体化、任务化,明确责任、理顺机制,形成监督闭环。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求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加强对相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强化责任意识,在引领区建设中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折不扣抓落实。(王玮)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370/u1ai87471.html